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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制是被檢舉魔人玩壞的

三角鐵 wrote:
太多人違規...(恕刪)

違規是多數人沒錯又以不違規很難的違停佔多數.違停一下很正常
警察人就這麼多
反正處理檢舉人檢舉的案件
業績就飽了
其他檢舉人沒辦法檢舉的違規
也用沒人力打發打發就好....

也許比較好的方式是
違規停車罰款
提高5-10倍
只能由警察開罰
這樣才會怕
然後又省人力
你們可以參考
大貨車超載
罰越重
超載的人越少(相對於之前)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有些人就很正常檢舉 分寸拿捏得好令人讚賞

但有些雞蛋裡挑骨頭的人就有病也不求醫 天天上網吠四處開戰場 展現自己多英雄

其想紅行徑如同網紅咖啡如出一轍.............早晚的問題
宙王 wrote:
違規是多數人沒錯又以(恕刪)

請刪除
蔡x翰想你1235monkey猴子
h84855924 wrote:
李義祥違停一下也正常...(恕刪)

他出事跟違停完全沒關係!一堆資訊錯誤的還好意思畫梗圖說他違停!可悲的台灣人
Wazzuup wrote:
警方有受過訓練,那有(恕刪)

微罪以勸導優先本來就是行政裁罰權選擇權範圍內,魔人檢舉久了連自己只是一個老百姓都忘了!檢舉魔人還真以為自己是法官了!
janhan58 wrote:
還真以為自己是法官了!

檢舉不法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之一,至於檢舉後的裁定才是相關管理單位和法官的權利,兩者是分開的,所以不能禁止民眾檢舉不法的權利,但是可修正裁處的方式及作法,兩者是不相關的權利作為, 所以要刪除民眾檢舉權利就是違憲之舉,修法都在裁處上修訂,看文要求就可看出一個的法律常識是否足夠
台灣的交通也是被違規魔人弄臭的
有沒有檢舉制度 本魯都沒差
沒有檢舉制度 就回到本魯30幾年前高中時代
隨便騎 隨便飆 隨便停 的年代
我都經歷過 本魯根本就沒差
有檢舉有檢舉的樂趣
沒有檢舉也有沒有檢舉的樂趣
生活找不到樂趣的人
只能看著別人樂趣 卻成天一直在抱怨 淦繳
A辣愛怕跑 wrote:
有沒有檢舉制度 本(恕刪)


縮王想回到30年前爽爽停的樂趣

但他忘了掀後箱蓋,遮前車牌也是一種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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