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自己變換車道不開怪誰(恕刪) 小弟也是相同的看法,基本上自己的車道有狀況,是要先減速甚至停車,狀況OK才能切換到其他車道。不過在路上看機車的騎法,很多都是自己的車道有狀況第一時間不先看旁邊車道安不安全就直接切,這種狀況違停車輛的責任是很小的。
ado016435 wrote:應該把砂石車司機女兒(恕刪) 砂石車司機是倒楣好不好,人家出來開車是要賺錢的,沒有人想要發生事情,更不會有司機故意想要惹事,能夠閃的話,砂石車司機他幹嘛不閃,撞上去他有好處嗎?講這種話都是風涼話,因為那怕是用走的在路上,旁邊突然冒出一個人,也會冷不防地撞上去,更何況是車,而且是砂石車這種大車
曉得 wrote:女騎士閃躲「違停Uber...(恕刪) 違規達人們是否還要繼續主張違停是微罪不該罰嗎?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和影片就覺得很痛心但是天天看到違停和違停"二排" 根本是家常便飯.....然後為了閃這些違停真的非常危險.....========在現況無法改善的情況下二輪的騎士或是行人要閃違停的話停看聽再行動仍是保護自己的最高原則目前真的也只能這樣了
如果uber那台換成公車,是公車要離站,機車往左切,判決會不同,但結局是一樣的如果機車換成是汽車,碰到前方違停,不看後面就切出去。這汽車駕駛在這裡,會被認為是三寶還是可憐台北市區內主要幹道。路邊幾乎不是停車格就是紅線,要上下客,不是併排就是紅線臨停
一條人命168,一個家庭168,冷酷的現實更別說有的事故判賠還不一定拿的到全台灣違停與惡意違規每天一大堆少說至少一兩萬件,,絕不是檢舉魔人可以解決的,如果這個事件上,違停就先罰單18萬然後判賠一千兩百萬,並且法院介入強制執行,不得脫產,那些違規魔人想到腳就涼到屁眼了怎麼還敢違停,
如果看了這則新聞,你就會覺得這個價錢很不錯了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6/4529870雖然現在二審改判了,但至今仍然無法相信一審的判決一條人命竟然一文不值,只因為精神疾病就是免死金牌我看會作這種判決的相關人員才是有精神疾病
vivic224 wrote:違規達人們是否還要繼續主張違停是微罪不該罰嗎?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和影片就覺得很痛心但是天天看到違停和違停"二排" 根本是家常便飯.....然後為了閃這些違停真的非常危險..... 正如你說的 主因不是違停 而是那個 閃 的行為騎士自己選擇 以後要繼續閃還是先煞停下好離手 結果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