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指是為了樓主「疑似意圖」不讓它先過,當然樓主是讓它先過了,但是它還沒忘記幾秒鐘前被樓主前車阻擋的不爽。這種症頭是在路上被擋住就怒,比較嚴重的是後面發泄搞錯對象,這種行為延遲的問題不好醫樓主可憐可憐它吧,這幾乎是不治之症。至於錯在哪?可能它需要一個道歉吧
a290861 wrote:因為你前面的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所以對方氣出在你身上 小弟也非常討厭這種的 超度爛還好你沒跟著搶左轉不禮讓直行車,又跟著前車搶左轉...被從車上拖下來543的 小弟只看過兩次兩次有一次兩台車都卡住動彈不得,直接當場幹起來因為第二台搶左轉害得直行車卡路口綠燈變紅燈 尖峰時間車多兩台都卡著 直接全武行
kvmdlp wrote:請問我今天開車左轉的時候,小弟個人認為沒有違規也沒有擋到對向來車,也有打方向燈!就被一台白色BMW很沒品的比了中指,真的是滿頭黑人問號,請問各位大大我哪邊錯了,影響到他了????? 不提告你這輩子不會知道答案是什麼
給你參考一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media=print&pcode=K0040012&flno=48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但大多數的人開車都不會注意到這條~如果是前方有車子跟著走的狀況下又更難發現~依規定你要直走到超過路口一半才可以開始左轉~~你還沒超過一半就吃到對向去了~前面的計程車也是~~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給你參考一下~~https...(恕刪) 我想24樓和26樓也是相同的意見。這是台北市信義路和大安路的路口吧。樓主的影像裡,大安路上的車道線差不多就在畫面正中央了,也就是說樓主差不多有半個車身寬進入對向車道了。差不多您在公車專用道的部分就吃到對向去了。那個路口我還算熟,畫面看起來很大其實不大,樓主有約半個車身寬進入對向車道,先前的視線搞不好被小黃擋住了,對向的直行車要閃您應該要去壓斑馬線了,在對方的眼裡,差不多就是轉彎車逼直行車讓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