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外面我也很喜歡去拍,之前也有發文說在政大被照的的檢舉者就是我。基本上在馬路上對著行人拍照錄影都不是違法行為,所以這個發文的女子腦袋有洞的法空,基本法律都不懂,馬路上是公開場所絕對都不是偷拍,笑死人了。
你光明正大拍沒人說你什麼你在那偷偷摸摸讓人家感受不好, 本來就犯了性騷擾因為根本沒人知道你在幹嘛一堆批評女生的也很好笑誰知道那個男生是在幹嘛行為就很奇怪將心比心很難嗎?如果有一個人不管男女都用那種姿勢一直拍你的方向請問你時麼感覺??
這路這麼小還違停,應該直接畫紅線才對吧!很多人汽機車路邊隨便停,都不知道後面塞的有多火大只要不是惡意檢舉,本來違規就是違規啊,要不然幹嘛畫紅線,就是因為停在那裡會阻礙交通啊!如果那裡真的可以停車,可以建議交通局畫停車格或白線!
dallasoriginal wrote:活該(恕刪) 是,女的已經被告,連道歉文都寫得亂七八糟,被告真的活該。男方正大光明的拍,會站在那邊是要等三分鐘,女生自我感覺良好,沒查證就上網,被告真的怪不了人。
pcian wrote:檢舉為何要偷拍?檢舉...(恕刪) 原則上光明沒錯,但我會建議以求自保優先。基於愛車被拍,不論理由,車主很少是開心的吧。遇到君子車主可以光明,也許促成他默默就移車了。遇到小人,也許挨頓咒罵,即便沒受傷也影響整天好心情。遇到瘋子…,不曉得…會怎樣…誰人保證…所以我認為,說「偷拍」太過,低調蒐證舉證求自保,才是優先上策,合理範圍。除非你真的眼見違規車主遠離,判斷無安全隱憂,當然可以光明拍攝。但就新聞這案,我覺得蒐證拍一兩張照片就夠了,不用錄影乾站3分鐘,有標線、車上沒人、車牌清晰就足以裁罰。
哺啾哺啾 wrote:你光明正大拍沒人說你什麼你在那偷偷摸摸讓人家感受不好, 本來就犯了性騷擾因為根本沒人知道你在幹嘛一堆批評女生的也很好笑誰知道那個男生是在幹嘛行為就很奇怪將心比心很難嗎?如果有一個人不管男女都用那種姿勢一直拍你的方向請問你時麼感覺?? 但照之前一些類似的社會問題,總會有許多人提到『要上網公審他人之前,不會當面先詢問、質問一下嗎』嗯……這種事一到『小女生』的身上,標準就不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