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今天我好像被警察欺負了 能幫我確定一下嗎?

橫空出世 wrote:
我過年前開車等紅燈時(恕刪)


你不是關閉帳號了?
還是出獄了?

被招喚就乖乖地過去,沒有一點心虛的狀況下就是當時連自己違規都不知道,
警察只好用罰單讓你了解交通規則,至少駕照不用重考,應該要慶幸~~~
橫空出世 wrote:
我過年前開車等紅燈時(恕刪)


原本就有規定~
小姨子就被開過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手持手機或是通訊設備就會罰鍰3000元;機車駕駛人則是罰1000元。
汽機車駕駛在行駛過程中,皆不能手持手機,停紅綠燈時也算是車輛行駛狀態。


另外像開車,手夾香菸放車窗外或騎車抽菸的,也是會罰的,就遇過前面騎士抽菸,菸蒂吹進我眼裡,試試就知道是什麼感覺。
奉勸會抽菸的人,注意一下,顧及周圍其他人,不要自己抽菸抽的高興就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31-1條規定中,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或吸食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皆會罰鍰600元。
當駕駛人在行駛狀態時抽菸,產生的菸霧及菸蒂可能會影響旁邊的其他駕駛人。如旁邊的駕駛人眼睛較為敏感,此時菸蒂如飛落至他的眼睛時,可能就會影響其行車安全。
菸蒂落地,則可能會另依《廢棄物清理法》27條及50條被開罰 1200 至 6000 元罰鍰。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論語】子張篇
拿出民進黨證啊
藏劍.梅鑰一 wrote:
時間:2月23日早上(恕刪)


本來以為是出入口設計不良導致車輛必須騎上人行道 但是剛剛看了街景 似乎不是這個原因
你先說說看明明有正常出入口 為何要騎人行道??
下車用牽的,人行道或斑馬線任你行,到了車道再上車騎走@@
原PO確實有違規呀!

還是學生的時候,有一次騎車在直行紅燈,亮右轉燈的時候右轉過去,被旁邊的警察攔下來說我紅燈右轉
我說有亮右轉燈呀!他回我"那是給汽車看的",當下還覺得真的是自己觀念有錯,他說不然開我未帶行照就好
我還心存感激的謝謝他,後來回想起來覺得不太對,我覺得我才是被欺負了

說明一下,這個路口的紅綠燈號是汽車和機車共用的
藏劍.梅鑰一 wrote:
時間:2月23日早上(恕刪)


認命點 英帝剛買完澳洲紅酒 欠錢買法國的

下次眼睛放亮點 小心
覺得被欺負,沒有當場問一下?
其實事後想想,若罰單上寫的案由是要罰錢的,那這幾年下來已經賺了不少了!
以後還是可以這樣走,被逮到的機率真的很低
藏劍.梅鑰一 wrote:
.....
我沒有任何抗拒,很溫馴,超級配合,看到警察對我招手,我乖乖過去,我以為他有事情找我,他說要拿證件出來,我也乖乖拿出來,結果他拿一張罰單給我,我覺得很委屈,但也沒說半句話,乖乖的走了

這麼乖,
警察應該是對你施催眠術,
然後你就像一隻溫馴的小綿羊任人擺佈。😁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