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樓主應該是想說 自己修車的費用 對方是不是也可以負擔一點不過要是我遇到這案例 能夠保險處理安全下莊 真的要去拜拜畢竟對方年紀大又重傷 這.........摩托車只是擦到的車損竟然要好多萬 這應該也是傷的很嚴重
h975113 wrote:為六線道 阿伯騎在慢車道的中間 h975113 wrote:當時車速50多真的不算快 從你兩則回文的描述,你是不是超速1X公里以上了?快不快是有法規依據,不是你自己主觀認定的。更何況發生的事實就是在這個時速下,你反應不及撞上去了...
我只能奉勸你你的肇事責任大就多去關心對方別甚麼都丟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是良心事業我去年八月停等紅燈被撞原本我只要對方恢復我的車肇事者也是全交給保險公司拖拖拉拉不說,還跟我扯殘值我直接民事.刑事都告 ...我時間很多 ... 開庭還可以長知識理賠金 + 5% 利息 加減拿
腳踏車騎在慢車道,你後面撞上去,全責。1,首先慢車道 腳踏車與你是前後車關係2,你車速50多,腳踏車20以下,你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可能超速。3,你主張腳踏車沒發光所以看不到,腳踏車有錯,但是是行政罰。沒發光並不會造成後車撞前車。所以你主張是無效的。(此為比例原則,就是發生此類車禍,會因此原因而造成的車禍遠低於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就好像撞到無駕照的前車,無駕照者依然是沒有肇責的。無駕照者只會被開無照駕駛罰單。)此案機車駕駛時速50多,未注意車前狀況,造成碰撞前車。屬於後車撞前車,為肇事原因。腳踏車車主無肇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