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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間測速」的問題,終於有新聞媒體敢播了…

不管是卡普、超速、競速或無敵大迴轉等
警察不去認真抓
或著抓不到
乾脆大家都變烏龜
這樣最安全???

禁止所有交通工具上路不是更完美?
絕對沒有交通事故

沒想到這種簡單控制交通、不需用腦的降低事故思想竟然還可以得到各級、各縣市政府支持
我只能說臺灣根本沒有交通專業可言
......
給正虎一句話,速限20會更安全,不要有車走這條路,零事故,這個施政成績更好看。
aderek wrote:
唉…能講講真話的新聞(恕刪)

雪隧提醒龜速三寶~請加速,而不是開罰
我們應該集結抗議交通部,用提醒~請減速,而不是開罰
這個變態政府,高官擁有路權,無限制超速,卻叫人民當二等用路人
誰來提議,收回高官特勤車用路權,只有當他們變成一般人,才會知道速限不合理
我個人覺的設那麼長距離的區間測速
應該更容易有問題吧

應該再過灣容易出事路段設區間測速就好了
不要懶的做事情,想說頭尾比較快。
aderek wrote:
唉…能講講真話的新聞(恕刪)

不管我的事

我開車時 不管禁行機車 兩段式

我騎機車時,不管區間

不禁過的路段也不關我的事
yuanchih wrote:
事有因果,你該怪的是那些不守法的害群之馬吧。
不管是那個政府執政都有保護人民的責任,否則就是爛政府。


嗯,同意您~但請問進萊豬的算什麼政府?
BlueSky5230 wrote:
你現在刻意又使用電視台爭議在塑造執政黨是有問題的,根本就是最糟糕的錯誤示範。就算執政黨換人,一樣還是要維持秩序。


發蠢不叫做維持秩序好嗎?政府的第一要務是保障民眾安全,第二要務是保障經濟持續成長,光這兩點胡亂設置速線,安全跟經濟都打臉打到爆炸了,還維持秩序勒.............

我告訴你那些官員,只想要警察上繳業績,警察則只想交差了事,設置不合理速限,躺著收錢是最快的,還能跟上級交代,自己又不會增加業務,你當作他們真的有心改善交通嗎?...........
i1221peter wrote:
笑了,是多少看新聞?明明大家都有報,眼中只有被關臺的中天?


誰報了北宜公路速限過於緩慢你可以貼阿,不是只憑一張嘴......
乾脆都用走的,保證零事故,這招我也會,都沒考慮的現在是21世紀了,台灣人買車都考慮零百加速7秒內,你限這速是大正浪漫時期標準吧?
應該要以該道路全線自由車流的平均車速來訂速限,而非用該道路某一需要減速行駛的小路段的速限,當作整條道路全線的速限~

換個方式說,一條道路大部份的路段,大部份的駕駛都可以輕鬆安全的用60~70公里的速度行駛,但是這條路的少部份某些彎道用時速40公里來行駛比較安全,為了這佔整條道路比例很少的少數彎道路段,結果整條路的速限就訂在40公里,這是很不合理也很沒效率的~

應該請第三方公正機構測試道路的自由車流均速來訂速限,另在需要減速行駛或容易肇事的路段道路上設置減速板,同時設立減速與建議通過速度的告示牌~

利用合理與科學的方法配合適當的道路交通工程來提高交通的效率與安全性,而非用不合理的速限,導致駕駛人非不得已時不會去使用該道路,另在不得不使用該道路時又必須浪費更多交通的時間,導致道路的使用效率變的非常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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