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lman wrote:在台北市比較大條的路,都有左轉車請由前方右轉後再左轉再左轉的路口。 前方右轉後再左轉再左轉,請問這是要開到哪去? 舉個路口來看看,讓我們見證一下。 如圖,不是前方右轉後再右轉再右轉(三段式右轉=左轉)嗎!
lqc wrote:我看完你的只知道連加州都開始允許鑽車了你是在堅持? 那我們目前沒有像加州那樣特別立法允許鑽車,明天開始就全國禁止如何?(印象中這陣子的機車傷亡事件中,有些是倘若騎士乖乖在後面跟著前車,是可以避免的)機車路權,別想吃自助餐
感想是汽車責任較大。 重機路權較優先。問題是出了車禍,命也賠了。如果騎慢點。命就還在而已。我也看過綠燈起步 ,結果被撞飛好幾圈的影片。真的不是"對了"就無敵。車子是拿來代步方便的交通工具,機車更是自已要注意。肉包鐵撞不贏的。,不是催落趕時間。變成早點投胎了。沒有想檢討的意思, 只有自已的感想。不喜歡看,可以跳過略過。這種事沒後悔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