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機車騎上國道 三車輾...(恕刪) 今天早上有經過,但早上不知道是這個事件,地上真的有痕跡,蠻可怕的...又想起去年2月有一個恐慌症被碾,也是差不多在這個路段,這也太巧合了吧⋯⋯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01891恐慌症發作!男倒臥國道遭6車輾成肉泥-檢方車主無過失/ar-BB10Mnan死者韓男的胞姊,控告第一輛車46歲謝姓駕駛過失致死罪與肇事逃逸罪,不過謝男卻指稱,自己當時時速約100公里,看見外側車道有東西,已經閃避不及,停在路邊下車查看,並打電話報警,而當時接聽的員警表示,將會通知國道警方到場,因見到後方車輛陸續輾過大體後失控,而車上又有大嫂及母親,擔心會有危險,因此駕車離開現場,認為警方事後找得到他,否認肇事逃逸。檢方勘驗行車記錄器後,發現韓男原本站在路肩,就在謝男抵達前,韓男就已倒地,研判是因酒駕導致注意力降低,依《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行人不得於道路上奔跑、坐、臥、蹲、立等阻礙交通,而韓男因不當進入高速公路,倒臥外側車道,而夜間又無照明,使行經車輛難以防範,無證據顯示謝男有過失責任,既無過失也沒有肇事逃逸罪責,處分不起訴。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一群四輪大爺拿著個案(恕刪) 說得好在國道上喪命最多的絕對是汽車駕駛人和乘客怎沒有要收回汽車上國道的路權呢?汽車機車我都有,就是沒有大重但大重上國道本就是天經地義法律都過了國道限速就比快速道路多個20是有差多少喔就我所知在快速道路上喪命的汽車駕駛應該遠高於大重騎士至於一堆腦子有洞說什麼騎士自摔,汽車輾過不算肇責就開放真的講話不經過大腦如果是後方車輛,輾過去本來就是百分之一百肇責有什麼好說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造成的國道車禍,約莫50%自己違規還敢大言不慚至於隔壁車道輾過去你們真以為警察是白癡喔行車紀錄器不是幾乎都是標配了嗎?有證據還怕人家冤枉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