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問題癥結點是,路權被硬是分成汽車路權與機車路權;那麼指著一台機車說它是汽車路權,社會以為這是「路權升級」,其實反而算是一種欺負?試想將一台汽車重新定義為為大型車路權,那這位車主的一舉一動想必會遭受無數的挑戰與質疑哪
第一台遮牌~第四台改煞車燈的請一定檢舉~其他的就見仁見智~四輪本來也都這樣開~十台是違規~一台也是違規~不管幾比幾~高雄市區每天騎翠華路上下班~四輪都一打方向燈馬上切~更危險~違規超慢車道比例 4輪 v.s. 大型重機差不多是 10:0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不想多解釋甚麼大型重(恕刪)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本以為樓主那麼愛檢舉違規必然也是個很遵守交通規則的守法好公民但....到路口沒減速,變黃燈了還衝過去了不起!!果然也是個魔人 哪一條規定不能衝黃燈的,麻煩你PO上來 速限60的路段,黃燈法定時間為5秒,5秒就是讓你判斷要過還是要停. 賭輸了,過停止線之前跳成紅燈,就乖乖繳2700而已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studio wrote:每天在市民大道都可看到 唉.................台北的市民大道屬於一般高架的市區道路而已,車道分割完全合法. >>>>下次你開小客車 就走市民大道最旁邊的路肩看看上下班時間 就有一些 紅黃牌的走最旁的路肩路權就給了 塞車紅黃牌切換車道OK的 但請不要走最旁的路肩
aderek wrote:我有紅、黃、白牌機車及汽車路上那個機車不是這樣騎的?大家一起塞才會爽真要一個個排隊騎,再多蓋2條公路也不夠還真的以為大重機不是機車喔他們這樣騎,是有別人受傷或受到什麼影響嗎?真是笑話…… 呵呵呵愛被當笑話看的二輪大爺出現了你愛騎慢車道就騎啊反正我錄到就是檢舉而已 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