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r wrote:
Eric 大大,同樣的問題,也一樣提出問您:您是不是也要向大家強調,我是一個沒有信用的人呢?
雖然這已經涉及刑法的妨害信用,但是一樣的,我不會對您提告的。
如果這麼說別人,您會得到開心,那我也覺得自己做了一個小功德囉,祝您常保笑容 幸福常在。
告個香蕉芭樂!
要證明你的法律素養,趕快提告,不然只是在秀下限.
照你的法律標準,你是不是已涉恐嚇罪?
我每天幸福快樂的很,當然不是因為無趣的你,完全是因為23年前買了台積電股票.
別在那邊裝文青裝瀟灑,你還差得遠.
唯有那些眼裡只有撈錢的業代才會昧著良心吹噓自己車廠車子
acer wrote:
你這裡提到的上述這個問題,是不是要告訴大家,我是一個害怕、膽怯、沒有信用的人啊?
公開私人信件的行為,如果對方於公開信件的同時,有進行辱罵或是指涉不實事實來貶低您的名譽,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或是加重誹謗罪;而如果有讓您信用降低的意圖,而為散佈流言,也可能構成妨害信用罪。
所以,樓主您認為您自己的言行用詞對於您自己會有…
「害怕、膽怯、沒有信用的人」、
「辱罵或是指涉不實事實來貶低您的名譽」或是
「信用降低」囉?



那您自己在發言或是寫信的時候,就自己應該要注意呀。


您看不懂?這些話都是樓主您自己說的呀。

看來腳底抹油準備開溜,大概又會說短時間不上01之類的。

yan唷 wrote:
樓主自己喜歡對號入座(恕刪)
就說我已經很黑了咩。

站方處理私訊也是將私訊公開呀。

上面亞洲人,下面黑人!㘉㘉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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