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應該又是一個小孩沒有(恕刪) 少嘴了我活過可以付錢抽罰單的年代呢想倚老賣老?以前鄉下很少人戴安全帽因為車禍頭重傷丶死亡一堆一開始警察偶爾出來抓街頭巷尾都會互相通報後來檢舉制度出來現在沒戴安全帽變成極少數⋯你說,有沒有差?
ryan00014875 wrote:阿你在秀下限啊,再怎...(恕刪) 講事實你不用崩潰阿~日本20年前在車子數量暴漲的時候路邊違規率88%!10台有9台都違停!你以為日本人天生不愛違規?然後呢?日本怎麼處理?是靠檢舉嗎?不要妄想囉!日本一步一步規劃修法才有如今,這都是明確事實!我相信你不懂啦!畢竟你只有檢舉好棒棒~遇到檢舉就不會思考了~畢竟你都時速5過彎可憐...
今天一個機車被檢舉右側超車.警察說.機車是被檢舉的.正確方式是黃虛線左側超車昨天一個機車被檢舉騎路肩.台灣有多少路肩可以放下兩台車的地方你說.這種檢舉無不無聊?惡小就可為?那....違停呢?違停是大惡?那公車一定要停進站?還是送貨的一定要停進停車格?送家具的沒位置不可以停?機車不能騎上人行道?很多很多法.都不合情理.以台北人看天下
看海成花 wrote:你以為日本人天生不愛違規?然後呢?日本怎麼處理?是靠檢舉嗎?不要妄想囉!日本一步一步規劃修法才有如今,這都是明確事實! 呵呵鬼島修法,專開後門的,你是第一天生在鬼島嗎? 想靠修法.拿個最簡單的例子,不依規定開車門,還要肇事才有行政罰則。 如果法院刑事判決確定,這條1200的行政罰還可以申請退還,因為一罪不二罰呢
檢舉OK重要是檢舉人自己也會違規~這才是最可笑的就好像有人說別移動他人的機車,搞得自己從小到大不曾移過他人的機車,就算機車出不來,移動他人車都算誰敢說載家人或朋友不曾在紅線下車過。非黃線就是不行想必台灣沒幾位能辦得到嘴很會說自己不曾,都是虎爛只能說盡可能自己不要影響其他人,就不會被檢舉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鬼島修法,專開後門的,你是第一天生在鬼島嗎? 想靠修法. 拿個最簡單的例子,不依規定開車門,還要肇事才有行政罰則。 如果法院刑事判決確定,這條1200的行政罰還可以申請退還,因為一罪不二罰呢 本來就是有肇事才該有罰則。美國都規定紅燈可右轉須停車再開而己。嬰兒椅在後座.只能左側上有多不方便?出事當然是開車門的責任.即使是人家明明開1分鍾.三寶還撞上來.案例很多了.汽車賠。難道這不是靠修法保障機車族?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汽機車過多.三寶滿街跑.還每個人都時間寶貴.衝衝衝.高速低速三寶都一起出現不出事才有鬼.修法是規則制定.不是減少車禍.高速低速三寶都一起出現才是車禍的主因檢舉只是站在暗處做事.你高興就好.但我不相信你自己完全正確.就是一個放大鏡看別人的人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