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妨礙道安的違規,真的不要客氣檢舉之,但別過頭了。在我住所街道上的路邊公車上下客停等區,以前經常有汽車為了自己方便而停在上面,等公車乘客看到公車到站,就要跨上馬路上公車,還要預防機車衝過來,實在危險。後來我看到違停的車輛就拍照檢舉,屢屢成案,自此那公車停等區就鮮有車輛敢停了。所以,檢舉違規還是會形成違規魔人的警惕,久來就會達到教化的功能,並養成習慣,道路上的危險成分就會減少許多,大眾安全!至於少部分違規成性的,只有繼續接受罰單罰款,哎哎叫也無用!
STUT4055 wrote:在檢舉別人時自己也在違規甚至跟蹤犯法,這種人最可悲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安全,那自己會超速也是為了安全嗎 違規自然有人也會檢舉他,你是在擔心什麼?被人檢舉不反省,只會怪別人檢舉,還大聲說檢舉人自己也會違規,你以為你還是小學生,做壞事硬要拖同學下水,你滿18了吧?成熟點。
stoak wrote:檢舉達人遭到判刑請自重~ 被判刑是因為侮辱公職人員及妨礙公務,跟檢舉一點關係都沒有。移花接木只能唬弄笨蛋,不過台灣笨蛋滿地走,上行下效,這麼搞有市場有聲量... 一群笨蛋和稀泥,被當權者耍著玩,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