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狗狗應該小命不保...(恕刪) 不要超速,不要貪快,視野不好就減速,防禦性駕駛。不只是因為車,路上除了車,還有小孩、狗、貓、失智者、酒醉者、其他疾病患者、特技表演者、球、滑板、遙控車、油、潤滑液、坑洞、安全帽、樹枝、招牌有的沒的一些你永遠想不到的東西。請抱著任何東西都有可能出現的警覺來上路,看不清楚就慢就對了。
南勢溪的彩虹 wrote:政府應該強制施打寵物(恕刪) 同意,在德國,要養寵物,飼主必須要上課取得相關證明才能養,不然就重罰寵物強制植晶片,抓到寵物沒植晶片也要重罰要養寵物就該負起該有的責任而且認定要擴大到餵養街貓/狗都算,有固定餵養流浪動物的,就認定這是你養的,要嘛帶回家植晶片,要嘛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