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都覺得不合理)
如果你找有車禍理賠的人來看這個,他們應該都會叫你趕快賠一賠和解
為什麼? 因為花錢和解省精神
對方雖然明細看起來很多,歸納起來就是:
1.醫藥費
2.維修費
3.精神賠償
然後拆得亂七八糟的,實在很難看
兩個人的總額加起來6萬,平均一個人3萬
其實合乎受傷和解的平均金額
對方就是把和解金 壓在"過失傷害"成立易科罰金3萬這個數字
如果你和解,一個人給3萬...可能很幹,但是我勸你還是接受!
如果你不和解上法院被判傷害,
可能也是要易科罰金3萬+案底+跑法院很煩很煩+法院判決的民事賠償
你覺得哪個划算?
最後,建議你開個總價跟對方談,認真講,談明細不太重要
因為一直在明細糾結,這個和解談不成的
重點是要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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