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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11:00更新 機車車禍求償費用問題

兩個過失傷害絕對超過六萬元

要我就趕快賠一賠和解,看能不能打個折

不然告上法院,你至少要賠基本的兩萬上下+六萬的過失傷害,還有紀錄五年的前科

至於樓上搞不清楚狀況的聽聽就好。

另一個方式就是以拖待變,看能不能拖過六個月,拖過的就讓他們告賠兩萬多,失敗就賠八萬起跳+前科

看你覺得這段時間的煎熬值不值得這樣拚。
我個人覺得你是遇到職業車禍 者 .....................

先處理 你 有沒有 肇責 在處理賠錢
碰到你還真麻煩!
若有影響到生殖能力(心理),還要包生嗎!
兩個過失傷害,到時候他兩個給你弄不同地點的法院,跑死你
幾萬塊小錢給一给
你很閒,就慢慢思考。
沒空,就趕快賠一賠!
跑法院,你不會比較贏。
到時候就是你精神耗損了。
宇宙安 wrote:
更新:目前跟對方要薪資證明、診斷書,對方說薪資證明是個人隱私不要給,可能根本無請假,代步費對方說改成開車,(是否改吃跟對方要油資跟停車費收據?)(恕刪)


你一直很執著於對方的單據證明...

車禍且對方體傷,你的實際支出金額=合理的民事賠償+X(X=0∼30000)

換個方式說,如果今天對方合理的單據(車+人傷)是15000,然後額外開口跟你要壓驚紅包20000,你給不給?

不同意就是15000給對方,30000給政府,這算盤不會打嗎?

那種項目很奇怪的費用,通通看成壓驚費、慰問金就對了,剩下就是怎麼砍價的技術問題。
如果你用理性去看這些明細,很多都不合理
(大家也都覺得不合理)

如果你找有車禍理賠的人來看這個,他們應該都會叫你趕快賠一賠和解

為什麼? 因為花錢和解省精神

對方雖然明細看起來很多,歸納起來就是:
1.醫藥費
2.維修費
3.精神賠償
然後拆得亂七八糟的,實在很難看

兩個人的總額加起來6萬,平均一個人3萬
其實合乎受傷和解的平均金額
對方就是把和解金 壓在"過失傷害"成立易科罰金3萬這個數字

如果你和解,一個人給3萬...可能很幹,但是我勸你還是接受!
如果你不和解上法院被判傷害,
可能也是要易科罰金3萬+案底+跑法院很煩很煩+法院判決的民事賠償

你覺得哪個划算?

最後,建議你開個總價跟對方談,認真講,談明細不太重要
因為一直在明細糾結,這個和解談不成的
重點是要和解
宇宙安 wrote:
更新:目前跟對方要薪(恕刪)


如有肇責比例~
你也可以把你的單據給他看~
大家加加減減再談一談~

如果你怕~被告過失傷害上法院的話~
那就吃虧一點~讓多點利給他~自認倒楣算了~

如果你不怕~被告過失傷害上法院的話~
沒單據~不合理~重覆的~根本不用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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