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機車停車位都不夠了,還要刪掉一堆停車位!

有夠爽的拉
德政

機車族整天在嘴汽車怎樣怎樣
一旦動到自己利益就跳腳了
叫汽車族車停到付費停車場喊得很大聲很正義
現在要機車族停到付費停車場好像要你們的命
養一台機車才多少錢連停車費都付不起?

說汽車亂停.... 機車才誇張
人行道本來就該給行人走,人行道為什麼變機車道?
有小孩的父母娃娃車也沒辦法好好推、行人也沒辦法好好走、對身障者更不公平
明明走在人行道還要閃機車有夠好笑

我自己也騎機車我就停在機車格,至少這點我還蠻守規矩的
我贊成機車汽車全停到收費停車場,路邊不管機車格汽車格都塗銷這樣才公平
路邊停車、人行道停機車本來就是亂源
政府不敢大刀闊斧只會製造對立,反正讓你們對立大家就忘掉政府的無能

話說回來這種新聞也只是噱頭,過一陣子機車族照樣停騎樓跟人行道
跟上次抓斑馬線禮讓行人一樣,現在還有在抓??
台灣政策都只有三分鐘熱度而已拉..... 機車族們不用太擔心
8924132 wrote:

當看到收費停車場都...(恕刪)


我自己也是很討厭這種有停車位不去停的人,
也就幾十元而已。

不過樓主是說已經沒有停車位了卻還要在刪減停車位。
要退出也好, 加一條 把路邊汽車停車格 全變機車位 大家一起靠么
我支持刪機車停車位

但拜託汽車停車位也一起刪

良好的交通 不分機車汽車 大家一起來

請還給行人安全的用路環境
看海成花 wrote:
我自己也是很討厭這種有停車位不去停的人,
也就幾十元而已。

不過樓主是說已經沒有停車位了卻還要在刪減停車位。

小弟貼的那停車場
一次只需要10元
比路邊停車還便宜了
也沒人要停....

另外,樓主那篇報導檢討的是這條
第 90-3 條
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停車格不設在人行道上
還有很多地方能設

減少停車格
不是亂停的藉口


-----
附帶一提
距離這邊最近的停車場
約250公尺
收費為每小時30元

診所的停車場滿了
付錢去停停車場
身後背一個
手上推一個
還被人家違停機車上的小孩
笑大兒那麼大了還在坐推車

不就身體不舒服才用推的
不然來診所玩的啊
看海成花 wrote:
日本停車場法:規定在(恕刪)


日本1957年定了停車場法,想增加停車空間,但也在1962年定了車庫法,減少汽車增加。台灣鯛只想爽增加停車位置,不想增加擁有車難度,所以才要你想學日本不要學一半。

話說,人行道本來就不是法定停車空間,原本給你方便,現在不行了又靠腰,這不是刁民,什麼是刁民。
講風涼話的人真多,現在因為機車方便所以買機車,你以為買不起汽車嗎?

自己去看看禁行機車實施後路上汽車暴大量,大幅度塞車,

現在又要再上演一次而已,真的笑死人。

人行道撤出機車之前是不是應該先檢討強制兩線道設置人行道?
本來就該禁止機車停人行道跟騎樓,少在那邊該些有的沒的

現在人手一台機車,別人都沒這煩腦,就你們這些人毛最多?

沒車位停不會改搭大眾運輸或換其他交通手法?

一些人為了停人行道上的機車格,直接騎上人行道就算了

看到行人擋在前面還會按喇叭要行人讓路

每次看到都覺得這種人很可恥,台灣人水準就是這樣被拉低
看海成花 wrote:
日本停車場法:
規定在交通量顯著增長的商業區、居住區和工業區域,建築主管部門要在城市詳規中規劃出停車場建設用地,建設用地必須位於路外空間,以周邊500米為服務半徑,分散布局中等規模的停車場。

我又不是跟你講建築法...
日本城市規劃就有規劃停車場區,
沒有什麼「砍掉停車位卻不管這邊人如何停車」的措施。

台灣的給您參考
就實務面來說政府確實要提出停車位的配套方案
畢竟摩托車就是這麼多,
也不太可能因為停車位退出人行道就改買汽車或是搭公共運輸代步
到頭來可能違停的情況會更加嚴重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