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有效的影像可以開單,無效的影像浪費警察人力。所以要上課啊!一堆人傳一堆影像,警察很閒嗎? 還真有同理心...怎不勸大家別違規這樣警察也輕鬆檢舉人也不用當義工了真的是本末倒置現在那麼多人違規不就是警察辦事不力(屈服違規民眾的壓力)不用親自跑外務在電腦桌前就可以直接審件怎麼算時間成本都超划算的要收回一般民眾檢舉的權力沒問題啊請警方把該做的事做好,路上不要有違停車佔據車道多數的檢舉人也不想花自己的時間去做義工只是被太多違規的人氣到,別靠勢不會出事在自己身上三天兩頭就有人因違規失去生命交通安全不重要嗎?
樓主應該是為警察設想,畢竟要處理愈來愈多的違規檢舉也是額外的工作負擔,大家也知道警察的工作一向繁重。不過坐在辦公室打電腦回覆檢舉案件,不見得比實際在街上檢舉違規困難吧,而且實際上就有七成檢舉成立了啊,這七成都是警察沒能開單而要靠檢舉達人才能成立罰單的喔!真正讓警察很累的,也許除了上頭派下來不合理的勤務安排之外,就是"違規魔人"不停止的違規行為! 大家在路上看到違規魔人在影響公眾通行權利和大家安全用路的時候,千萬別忘了他們也讓警察很忙碌喔! 畢竟在很少犯罪的地方,警察才能悠閒泡茶啊。
john0002 wrote:應該設個檢舉人證照,要上課考試。理由:假設一菜鳥檢舉人,一次檢舉100件違規。但是很多資料不齊全,警察可能要一件件回文。這對警察來說是額外的工作。 還要通過心理檢測,沒有反社會人格特質、並且具有正當職業,並以本身使用交通工具分組,本身開車就負責檢舉汽車達規、騎車的只能檢舉機車違規,才知道什麼是"情有可原"什麼是"惡性重大",將社會對立可能性減至最低。
看來有些違規魔人有痛到應該加強推動檢舉人志工招兵買馬並且違規一次強制交通安全講習一日違規二次強制交通安全講習二日...違規N次強制交通安全講習N日不願上課者得易科罰金一日不上課一萬二日不上課二萬...N日不上課N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