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taku0413 wrote:
這個事件讓我知道:
市井小民收到罰單只能吞下去。
懂法有權勢的官員收到罰單,就開始抱怨、反制。
市井小民被殺了,兇嫌不判死。
是不是因為被殺的都不是高官?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不管你是市井小民或達官顯要,收到罰單,都能依法提出救濟
只是救濟成功與否而已

上面很多樓的情緒都發洩了,我也同意違規就是違規,除非去修法
只是這位被檢舉人,他嫻熟法令,懂得去爭取他自己的權利,
至於成功與否,那是另外一件事。
不過,我覺得如果~如果真的搞到釋憲成功,不會是「所有人」罰單撤銷退款,
比較可能是訂定落日條款,讓爭議少一些。
然後,不下一個聳動的標題,大家會點閱嗎?

標題:受不了「檢舉魔人」!前319槍擊案檢察官怒提行政訴訟
和
標題:受不了「檢舉魔人」!律師怒提行政訴訟
你會點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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