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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強力拖吊違規停車

Fa1con wrote:
不用拖吊只要立法交通(恕刪)

強力支持這條
晚上八點或九點後
很多巷子 大馬路邊 紅黃線 都停車沒在管的
吃定你拖吊車下班了 警察也不會來管~
晚間微罪違停就算了

白天重大違停如並排、轉角,直接按車子的官方售價10%罰就好了,外匯看哪國,就用那國的官方售價+本國稅金,且舉發者可抽三成,全民找超跑

這樣連土豪都會有所顧忌了,比如一億的牛,就罰1千萬,舉發者抽300萬,

然後未繳清罰款前扣車,若期限內沒繳完就強制執行,看要法拍還是怎樣
一個小路人 wrote:
1.任何損壞均不負責賠償
2.不必先用麥克風宣告要拖吊車輛
3.車上有任何無法駕駛該輛車的人,立即下車,30秒內未下車,直接上封條,上完後你敢開門試試看
4.車上如果有遺留小孩,除了依兒少法辦理外,警方無將小孩移出的義務,事後小孩出意外,管你悶死熱死還是啥的全算違停者的,警方和拖吊免責
5.未熄火違停者,拖吊中怠速不熄火違規仍持續計算,不會因為上了拖吊車就不算是怠速不熄火
6.取車前一律先經過法治教育,且由魔鬼教官特別指導


根本連一條有建設性的都沒有

睡睡就好,夢就別做這麼多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1.任何損壞均不負責賠償
2.不必先用麥克風宣告要拖吊車輛
3.車上有任何無法駕駛該輛車的人,立即下車,30秒內未下車,直接上封條,上完後你敢開門試試看
4.車上如果有遺留小孩,除了依兒少法辦理外,警方無將小孩移出的義務,事後小孩出意外,管你悶死熱死還是啥的全算違停者的,警方和拖吊免責
5.未熄火違停者,拖吊中怠速不熄火違規仍持續計算,不會因為上了拖吊車就不算是怠速不熄火
6.取車前一律先經過法治教育,且由魔鬼教官特別指導


1. 基本上不可行。 不過拖吊業者也確實需要擴充設備才能有效的保護違規者的權利。 因此建議是提高拖吊的費用,這樣拖吊業者才能為違規者提供更優良的服務。此外,針對低底盤,名貴跑車等,因愛車需要更高階的拖吊服務。因此拖吊費用應為一般車輛的兩倍甚至是三倍,才能突顯車主的不凡。
2. 用麥克風提醒違規車主倒是沒關係,但希望針對回來開車的違規車主能直接開罰違停的罰單。 幫車主省下拖吊費只需繳納違停罰單,這樣對違停車主來說應該倍感溫馨。 當然對那些冥頑不靈的車主只能提供最高級的拖吊服務並開張違停罰單來處理了。
3. 用詞可以親民些,為了車上人員的安全,會在一分鐘內請車內的非駕駛人員下車,如不方便下車,警方可為了人員安全協助車上人員下車。並禁止任何人員進入將拖吊的車輛。 當然一切都是為了人員安全。
4. 小孩是無辜的,警方應妥善的照顧小孩。 不過警方的人力有限,要照顧小孩也需要相關的人手及設施。 可請車主提供每小時1000元的托育費用。
5. 不太明白這點的用意...總之為了環保,還是請警方在拖吊前幫車主熄火吧。
6. 違停跟法治教育有關? 總覺得是道德教育。 不管是什麼教育,總是再收一筆教育費,累犯可能教育強度不足,可以施予更加強度的教育,當然教育費也加倍。
一個小路人 wrote:
違規停車就是該拖吊為(恕刪)

乖.... 快開學了,
回學校要專心唸書啊!
不要沈溺網路。
主人下逐客令了!當初添磚起樓,如今等著笑看樓倒....
Juliansa wrote:
1. 基本上不可行。 不過拖吊業者也確實需要擴充設備才能有效的保護違規者的權利。 因此建議是提高拖吊的費用,這樣拖吊業者才能為違規者提供更優良的服務。此外,針對低底盤,名貴跑車等,因愛車需要更高階的拖吊服務。因此拖吊費用應為一般車輛的兩倍甚至是三倍,才能突顯車主的不凡。
2. 用麥克風提醒違規車主倒是沒關係,但希望針對回來開車的違規車主能直接開罰違停的罰單。 幫車主省下拖吊費只需繳納違停罰單,這樣對違停車主來說應該倍感溫馨。 當然對那些冥頑不靈的車主只能提供最高級的拖吊服務並開張違停罰單來處理了。
3. 用詞可以親民些,為了車上人員的安全,會在一分鐘內請車內的非駕駛人員下車,如不方便下車,警方可為了人員安全協助車上人員下車。並禁止任何人員進入將拖吊的車輛。 當然一切都是為了人員安全。
4. 小孩是無辜的,警方應妥善的照顧小孩。 不過警方的人力有限,要照顧小孩也需要相關的人手及設施。 可請車主提供每小時1000元的托育費用。
5. 不太明白這點的用意...總之為了環保,還是請警方在拖吊前幫車主熄火吧。
6. 違停跟法治教育有關? 總覺得是道德教育。 不管是什麼教育,總是再收一筆教育費,累犯可能教育強度不足,可以施予更加強度的教育,當然教育費也加倍。

違規的車沒有受保護的權利
拖吊就對了拖壞算車主的
反倒是拖吊過程中,如果弄壞拖吊車,反而要找車主賠
因為沒有你的違規,哪來需要拖吊

然後小孩無不無辜不重要,重點是這是違規者要自己承擔而不是社會幫你承擔
小孩自己本來就該自己照顧好,沒照顧好就是你家的責任

然後沒必要幫車主熄火,因為進入車輛就會有爭議

還有法治教育,如果是像大學生在那邊聽教授講課那種是有屁用?
就是要用訓話,要魔鬼一點的教官來
一個小路人 wrote:
違規停車就是該拖吊為(恕刪)


我相信就算這麼訂了,到底執法人員會不會依法執行?
就依目前的規範都執行率那麼低了有用嗎?
一個小路人 wrote:
違規停車就是該拖吊為(恕刪)

違停至少執法開罰單阿
能拖吊更好
立意佳,不過許多人會生氣氣喔!
對檢舉都不開心的人,直接給他拖走?跟你拚命了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
違規停車就是該拖吊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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