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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舉魔人! 交通部本周研商增設「黃虛線

可以停的地方 就規定清楚 大家都可以停 例如畫停車格
不能停的地方 也是規定清楚 大家都不能停 停了會被檢舉或取締 例如紅線
只能暫停一下下 就畫黃線 有時段性問題 就加告示牌 或是本新聞中的黃虛線概念也可
(黃虛線=黃線全日禁止(長時間)停車)

為什麼喜歡走模糊空間呢?(例如深夜紅線不取締)
模糊的結果,就是讓臉皮厚的人爽,守規矩的被當白痴

一樣是紅線 有的可以停 有的不能停 有的會被檢舉 有的不能檢舉
這不是擾民嗎?


新設黃虛線立意良好 樂觀其成~~
涼水 wrote:
3.一堆假殘障免稅車,上下車都好手好腳頭好壯壯。應該要把殘障免稅車的補助轉向補貼使用計程車,讓共用車更有效率使用。


拜託,小黃補助已經夠多了。不要再浪費錢了。
職業駕駛違規先修法罰金加倍吧。

而且殘障手冊不只限於手腳方面的肢障OK?
宙王 wrote:
是的!說不違規就好只有2種人!活在烏托邦或沒用車!

光超速大概就是很多人會犯的
防檢舉?不是應該先防違規嗎?是不是搞錯方向了。
如果規定這樣
停車格 : 可停車,需收費,不得併排(以下皆如此)
白線 : 可停車不收費,不得併排(以下皆如此)
黃虛線 : 某些時段可停(看告示牌),可卸貨、上下車
黃線 : 只能卸貨、上下車
紅線 : 除非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執行公務或是其他必要性用個案處理,其餘一律不准停車、上下車、卸貨

且開放檢舉,如有爭議的劃線就請重劃(前提是哪些類型的線要有明文規定)
台灣本來就是停車位不夠 這是政府要檢討的地方

我比較建議取消免費停車 多畫停車格 提供黃虛線也OK

讓大家出門有辦法停到車 長時間就回家停

不然現在這憎多粥少的狀況 交通只會一直惡化
flybo wrote:
設定檢舉上限不就好了(恕刪)


檢舉成功獎金30%
北市府交工處表示,根據現行規定,紅線是全天候禁止停車,黃線則是規定每天上午7時到晚間8時禁止停車,但可臨停上下客、裝卸物品,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超過者就可開單取締。

=> 警察看到紅線臨停不是都放過?看到黃線連管也不管。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這個黃虛線應該是學日本
不過日本比較鬆
他們是只要人有在車上就可以了
警察看到就以勸導為主
也有的人會直接當成免費停車跟他賭
被開單的機率其實蠻低的但被開一次就會讓你大失血...
跟阿中部長一樣
解決不了問題?
那就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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