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洋 wrote:
都民國幾年了,還死守...(恕刪)
是啊! 都民國幾年了,還死守交通規則!
也是聽過有人跟你說類似的話,都民國幾年了,還死守交通規則! 紅燈為什麼不能闖! 紅線為什麼不能停!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能開到2百公里!為什麼要禮讓救護車! 好像都很有道理。
不過就我所知,法律和交通規則是用來遵守的,在他們之前人人平等,也人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則不完善,大家一起努力修改,修改之前,任何人都不該有特權或刻意違反。
像你這種大聲叫出來,認為守不守交通規則跟民國幾年有關的論點,真的很特別!
成年人的世界,一切都是白紙黑字,你認為中線是照貨車的超車道,小車該讓,很多人不覺得,那誰對!? 還是照交通規則吧!
小客車時速100公里走中線沒有錯,沒辦法接受的人根本不該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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