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的這麼急這麼多下!是我我會按雙閃黃燈~停下來開車門查看車子屁股或輪胎~然後跟後面說不好意思!我以為你按喇叭按得這麼急是要提醒我車子有什麼狀況所以我下來檢查一下!我就看你多急多趕時間!我就故意檔著妳!就算要檢舉妳也沒辦法檢舉!
zaeo9335 wrote:轉彎前30公尺打方向(恕刪) 查詢了一下: 無論右轉還是左轉,除應提前 30 公尺打方向燈告知後方車輛外,也必須至少閃爍 10 次以上,才能給予前/後方駕駛充足的反應時間。 我那時就是在左轉道哦....然後等燈轉彎
jason001007 wrote:如果按的這麼急這麼多下!是我我會按雙閃黃燈~停下來開車門查看車子屁股或輪胎~然後跟後面說不好意思!我以為你按喇叭按得這麼急是要提醒我車子有什麼狀況所以我下來檢查一下!我就看你多急多趕時間!我就故意檔著妳!就算要檢舉妳也沒辦法檢舉! 我是覺得,認為車子有問題,要停車檢查,還是要停到路邊,在路中間無故停車的話,後車要檢舉仍舊可以檢舉。可別因一時的爽而因小失大,弄巧成拙!!
1.頻按喇叭。2.對前車打遠光燈。3.突然煞車或加速。4.隨意變換車道。5.對行進路上如遇堵車、事故、不文明變道、不遵守交通規則等行為所產生的危急狀態過後的咒罵。6.改裝車輛的消音器。個人覺得這些症狀只適合用在台灣人,國情不同症狀也不同越南上述6個情況天天在上演,小弟住了好幾年截至目前為止還沒看過有人因為這些原因攔車的,因為大家都習以為常了,到是我很常遇到停紅燈還按前車喇叭,真的是不知道在按X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