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最重要的金額
如果完全拋開感情因素,單純以事後的和解金或是賠償金來看
植物人>死人>斷手斷腳
植物人賠起來是很恐怖的,如果這個植物人又是40歲以下的青壯人口,那你真的悽慘了
不只對方的家庭會破碎,你的家庭為了這龐大的賠償金,一樣也是會破碎
再來說說如何判定為蓄意
以目前有在合法範圍行駛的大型重車來說
都一定會有行車記錄器,包含早期要放圓盤紙的那種
這種記錄器會記錄下油門及煞車的狀況
發生事故的話,只要調出資料,再根據事發現場的煞車和撞擊痕跡
大部分的情況下,其實是很容易鑑定出是否為蓄意
不過,有些情況下,這種鑑定方法是存在盲點的
例如說,你現在正開著一台大貨車以該路段規定的40公里速限,跑在路上
突然在你眼前不到10公尺的無號誌也無明顯標示的路口,有一個人or一台機車衝出來
有時候在這種狀況下,晚個0.5秒踩下煞車,後果可能就完全不同
現在很多新型大貨車有配備ABS+煞車強化,貨物量不多的話,煞車距離會縮短很多
馬上踩煞車,人被你撞倒,或許只是斷手斷腳,或許腦死變成變成植物人
晚個0.5秒踩煞車,人被撞倒之後還會被你輾過去,幾乎是注定要死
而晚個0.5秒踩煞車的原因,有很多方式很多說法可以唬弄過去
再者,會去跑車的司機,家境通常不是太優渥
講白一點,這種冒著撞死人背人命風險的工作誰願意? 還不就是為了討生活?
所以即將發生事故的那個瞬間如果感覺好像會把對方撞得很嚴重,再想到那個賠償金額
"乾脆給他死"的念頭
是很多總總因素給催生出來的
不過,是不是要這麼做,就是每個人的各自抉擇
當然如果是沒有合法行車記錄器的那種
恩
我就不多談了.....
在台灣的道路上,要時常檢查車子的方向燈,因為很多車子的方向燈都是壞的 ---行車注意事項 in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