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蘇1314 wrote:馬路如虎口但台灣行人(恕刪) 差異在於法律 外國你撞死走在斑馬線上的人 不是依過失致死在定罪的通常都是過失殺人 甚至謀殺罪在定罪的而台灣.... 過失致死 緩刑加罰款1200-3600台幣....這就是差異
gadda23 wrote:一看就知道根本沒住過(恕刪) 他是在反串吧在台灣就算行人照號誌過馬路一樣一堆人開/騎車就是死不讓的阿這狀況在先進國家會是常態?人家好的地方就應該學習而不是在那跳針國情不同你或你的家人朋友不會永遠躲在鐵殼裡的
我當年在加拿大印象闖紅燈是罰600加幣但是幾乎不會有警察或照相機,非常偶爾才會看到一台警車看出其中差異了嗎?台灣是到處都是照相機和警察躲起來照相,但是罰則輕,造成用路人不怕國外是罰則很重,且一旦被開罰,保險保費也會變高,因為你變成是高風險駕駛人但是相對不會有那麼多警察站崗或是照相機,可能因為土地廣大也不容易台灣有很大的因素是違規罰款不高
moaice wrote:會覺得丟臉的國家,你說還會尊重行人過馬路嗎?真正矯情的人是文中那些網友。嘴巴講外國的交通有多棒,當行人的經驗有多好,每天在台灣卻不會做那些外國好的那一套,同樣亂開車亂停車。真的是嘴巴很會講,自己卻不會改變。 在台灣的用路人(不論走路、騎車、開車....) 我都不知道哪來的勇氣?認為自己擁有絕對路權,而且還拿自己的生命捍衛每次在市區開車準備十字路口要右轉,除了要注意前方車子動向,還要擔心右邊視線死角的歐都拜,早早打方向燈了,一堆騎車都還超喜歡同速度併行在右邊。雖然速度不快,但是我很好奇這些騎士是多渴望被撞?撞下去我頂多報警,叫救護車,後續我絕對請事主自己跟我的保險公司聯絡拜託,多愛惜自己的生命好嗎?最近路上多了更多不用車牌的電動車,真的是滿街的移動式神祖牌想左轉就右轉想霸股就爆衝遇到這種我都超想幹譙你的人生活夠了,不代表別人跟你一樣如果每個用路人能夠認知"路是大家的"不論是騎車的還是開車的,又或是走路的人,在合理的範圍內,快速通過,把路權盡速還給其他人大家才能開開心心使用每一條路
我也要來鬼扯。當你欠銀行1000萬 是你怕銀行。當你欠銀行5億是銀行怕你。等到身價 我是不太相信 過斑馬線 會隨隨便便。找死。以前台灣沒這麼高度開發 有天橋。有地下道可以走。 你要怎麼走。汽機車都撞不到....現在沒天橋,沒地下道。反而 大家都隨便了。七月都還沒到。台灣人的神風日式古早味。真是濃厚。大概是現在老師沒在教,過馬路 要左右看。所以大家就走向鬼門關。這是法律不會教導的事情在國道 大家都要禮讓螃蟹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