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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檢舉他人的社會人格?

看到一篇篇痛打樓主臉的文章出現, 我就.....很不放心!

希望樓主不要有被網路罷凌的社會性格產生..

話說回來, 我被檢舉過...在國道上跨越車道未打方向燈..

我服了.. 因為不對就是不對..

哪來那麼多廢話?
違規就是違規
何謂重大?何謂枝微末節?
違規達人總愛覺得自己的行為沒有影響他人
比起你所謂愛檢舉他人的性格,自己違規還敢上網討拍的這種扭曲性格才叫人噁心
其實要檢舉還要把記憶卡拔下來,進電腦剪影片跟截圖,也是要花點時間的
說實在我也很懶得為了一個白爛陌生人浪費自己時間啦
不過只要讓我不爽的我肯定檢舉
看到警察局回信已製單舉發就是療癒
台灣人其實是很善良的
無奈的是這國家一堆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汽機車或行人有時根本無容身之地
就算經常嚴重影響他人之行為
也當作馬路是自己家一樣!

一個放任違規不管的國家其實是邪惡變態的!那些訓練有素的執法者,自己無法至現場開單!只好坐在電腦螢幕後面幫忙處理!於此同時亦也讓愛違規的人整天抱怨被人檢舉而不知悔改的社會性格

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但你有想到造成我的不便嗎?
人在做天再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今天不檢舉你明天可能就被你害死!

個人感覺是所有違規行為皆可以由人民協助舉報!要不那些認為違規是枝微末節的小行為都覺得沒什麼。
法律來自於法理情,
若法律對人民之行為不加以規束,就成為無法無天了!
對社會風氣亦有不良影響!

或許你們這些愛違規當吃飯的人
不知道或許有人會因為你們的違規行為而喪失生命吧!
不是每個檢舉人都有閒去沒事檢舉你的違規的
不是每個違規的人都沒有法規知識的
她的行為就是妨礙到他人了。
上天對你們這些人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817萬人在繼續執迷不悟,台灣終將淪陷。
因為樓主整篇都是詭辯 挑紅色回好了

aderek wrote:
就算有時根本不會影響他人之行為


會不會影響他人是要問其他每個用路人,而不是不是違規的人說了算

aderek wrote:
邪惡變態的!


愛違規的人真的很邪惡變態,有時候明明往前兩三公尺就可以不違規,偏偏一堆垃圾就要停轉彎處!!

aderek wrote:
於此同時亦滿足了愛檢舉他人的社會性格


你看到的是愛檢舉,其他每個人看到的則是又違規了,不知道這種犧牲大家安全的貪小便宜是怎樣的社會性格??

aderek wrote: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會報也是被違規者報復害死,難道你以為這些是老天的報??

aderek wrote:
重大違規行為才得以由人民協助舉報!


什麼較重大違規,造成車禍才算嗎??有人死才算重大嗎??
為何你不認為違規有可能造成車禍就算重大??為什麼不思索如何防範未然??

aderek wrote:
就成為苛政了!


苛政,你傻了嗎??台灣違規被檢舉的比例不到0.1%耶!!!被抓到也一堆罰不怕的....
隨便在馬路上都能看到一堆違規,真正被舉發的有幾個??
就是因為仁政,才讓這些亂源越來越放肆...

aderek wrote:
而去自殺吧!


沒人會因為一兩個違規罰單自殺,如果有這種動不動尋死的,就算沒有這一兩張罰單自殺,遲早也會找死!
大多是收到一堆罰單才會想不開,那麼淘汰掉這種會造成別人危險的禍亂也是不錯的!!

aderek wrote:
上天對你們這些人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你認為上天應該不是邪教吧??你覺得上天會怎麼回報懲奸除惡的人??
覺得上天會處罰這種人,你的想法真怪....
辣比洨腥 wrote:


本魯很贊同。[讚...(恕刪)


我曾經在車上時看到別人違規,也曾問老婆說這個我來檢舉他,報復一下如何?
老婆就回我說不要做那種缺德事,別人違規是他的事,發生事故了也是他的事。
tomliu36 wrote:
檢舉成癮也是一種病,千萬不要去醫治,

因為沒藥可醫。

適可而止就好,天天花時間去檢舉,不覺得浪費生命嗎?

我一樣是有檢舉過別人違規的,但不會花大把時間在這上面。



不會餒,生活多采多姿啊

還能上法院跟那些愛違規被檢舉又愛亂公然侮辱的人求償,94爽啊

島交通事故一年重傷+輕傷 2、30萬,死亡2、3千 ,怎麼不叫那些違規魔人適可而止呢?
thit wrote:
老婆就回我說不要做那種缺德事,別人違規是他的事,發生事故了也是他的事




哪天等你被這種人害到的時候,再度來說發生事故是他的事吧,呵呵.

路上車水馬龍,蝴蝶效應可是很明顯的唷
thit wrote:
我曾經在車上時看到別(恕刪)


發生事故怎會是他自己的事?
因為違規導致無辜用路人死傷的案例屢見不顯
我完全"不能同意"你的觀點....


「人在做天再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多少人是為了自己的方便,多少人違規時有為他人考量,你方便3分鐘,我就不方便3分鐘....一句話~沒有違規哪來的檢舉??...(檢舉不賺錢,做假是犯法)

以我的例子....住家在鄉下熱鬧街上,門口黃線常被停車"擋死",吃個飯半小時...但凡他留一個機車車道寬度給我,我都不會舉發他!!
真的有那種喜歡檢舉輕微違規、不影響其他人的爛人,
還有故意在單車道上龜速,引誘後車超車再檢舉的垃圾。
這個就是反社會人格,有病要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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