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不算擋路,啊就紅燈,即便去最前面曬太陽還能去哪裡,難不成還想闖紅燈。而且如果真的趕時間的人也是能超車去最前面位置的。於情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可能以往條子為了業積,亂抓交通違規,魚肉百姓引起一些受害者很不爽,所以會有報復念頭,尤其剛好逮到機會。但是這樣一來怨怨相報何時了,說不定本來業績已經夠了結果不爽又出去多抓幾個倒楣的也是有可能的。
雖然我是不會因為這個檢舉任何人的人,但覺得真的要罰就要一視同仁,不要說什麼躲一下會怎樣?今天要是我躲一下搞不好就吃罰單,因為怕吃罰單我就乖乖曬太陽,同理警察躲一下被投訴也是算他們衰小而已!我也是出來討生活阿,大家都是出來討生活的。
沒事,我只希望那些沒同理心的人,以後都也有報應不會太好過。一直製造業障給自己而已,人以善為本,實在是沒有必要這樣,在沒有危急到讓他人處在危險的狀況當下,實在不需要這樣。希望你的孩子以後也當警察,然後天天被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