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kelvin wrote:三年前的2017年4月不小心沒有注意距離撞到前方小March新車題外話,昨天不小心也撞到前方的gogoro s2 樓主跟車喜歡跟很近的話...建議保險保滿,至少第三人+超額500萬要有不然現在隨便一台比較高級的車後保桿至少都4顆雷達+環景鏡頭+盲點sensor+全LED後尾燈不是保桿撞壞賠保桿就好...環境要校正,盲點sensor腳架,LED尾燈一邊我看至少1萬起跳不用多大力,時速30下去,隨便弄一弄也要個10來萬勸你保險保滿一點,然後開車習慣改一改,不要跟車跟那麼近
回覆所有樓友:我個人之前的回覆留言內容有誤,經再與法務部門溝通詢問相關法律概念,保險公司之代位權取得時間,仍需受民法第197條 請求時效兩年約束。先前我的回覆是錯誤的,特此更正。感謝電光大大先前的提醒,感謝萬分。布老師 wrote:回覆樓主:民法 第197...(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