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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政府機關

樓主是認為 路上沒有測速照相警告牌 就可以任意超速嗎?

會接到罰單不意外
ares59 wrote:
地點在台南新化分局前手測速照相

明明拍攝地點已經超過450公尺

結果,警察單位還是用制式的回覆你

不禁想問。幹你媽的,是不是只欺負老百姓。


話還是要講清楚的好

是專欺負違規的老百姓

喔喔...超速被拍,但警察沒立牌警告,應該沒理解錯吧。
去申訴,如果能提出詳細法條及證據,就用力往警察臉上打下去啊...
如果不行的話,還不快掏錢出來,超速了不起喔..
ares59 wrote:
  我知道鄉民一定會(恕刪)


我只想知道超速多少公里被開單




離題
常有人說台灣鴿子抓壞人很可憐,有槍不能用,用了又可能被告
不像外國直接就蹦蹦
splite wrote:
有警示牌,被拍照,速限有效;
沒有警示牌,被拍照,速限無效嗎?


按交通部函釋內容來看,一般路段警示牌往後300公尺內為可合法取締超速區間,超過300公尺後,警方取締超速即於法無據,罰單應撤銷。

很難懂???
台灣真的是寶島,
抓違規還要先預告,
難怪養出一堆違規寶?
clarkclark wrote:
按交通部函釋內容來看,一般路段警示牌往後300公尺內為可合法取締超速區間,超過300公尺後,警方取締超速即於法無據,罰單應撤銷。

很難懂???


剛剛跑去監理站問完了。

1.警方應該在警示牌後100~300公尺內取締。拍照點跟架設點都在這裡。
但是交通部函釋,可以不用在這裡。
你可以靠北,但是請上法院在申訴一次
2.警方拍照位置不在100~300公尺。但是你中獎的位置在100~300公尺。
請上法院,各別法官判斷不一定相同。

sagatgod wrote:
你會相信Google Maps的距離標示我才想笑咧

那個誤差超大

根本無法作為舉證證明

自己去用尺量才是最準的






500公尺內差不到50公尺。 明明就是可以相信的....

雖然我會用省道公路路線里程牌KMZ標示的GOOGLE EARTH去佐證。
你太糾結了
這樣不好
實事求是是好,但請放自己一馬

我違規時,我會很幹,一直罵,但還是乖乖去繳而已
會把時間放在自己更爽更舒服的事

我違規左轉,警察躲在車後跳出來,很氣很氣
但我違規了

我超速,甚至那條路設那什麼60等等,給誰開啊!!
很氣很氣,但我就是"當下"違規了
我還是會乖乖繳罰款,然後忘記這件事

政府還是盡可能地做對人民好的事,儘管沒有符合你需求
我建議你這精神,查證,投訴等等
用再檢舉危害民眾的不當超車,未打方向燈,烏龜車,排煙車和佔用殘障婦幼的車
這個看了才真正的氣
ares59 wrote:
剛剛跑去監理站問完了(恕刪)

他說的沒錯,去申訴基本上都不會過的,會跟你說就算沒測速照相也不能超速

除非你想繼續上法院申訴,但這小錢上法院 CP 值太低

我是直接裝雷射防護罩,固定式照相還是防不了,搭配 GPS 測速警示會比較保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500公尺外要看車輛有沒有通過告示牌,通過告示牌之後又要在300公尺之內完成測速,恩,這個是有難度的~ 對付手持測速的鴿子,咬這點就對了


大大果然厲害。我回來看重新看過地圖跟資料。確實剩下這個點可以攻擊。

之前罵鴿子的點,它確實在警52位置作了小手腳(改變了實際所在位置公里數)。
在測速拍照的點上,已經達到介於過300公尺之間模糊距離。
我也是直接攻擊它。如何在200公尺外判斷車子是否在過300公尺內。
做完那些那些資料,不禁想問,鴿子在拍照的時候,他們根本沒準確量測過。
反而,讓被檢舉人去舉證他的問題。
真的偉大的政府。


buddy0328 wrote:
他說的沒錯,去申訴基本上都不會過的,會跟你說就算沒測速照相也不能超速

除非你想繼續上法院申訴,但這小錢上法院 CP 值太低


其實我的個人想法是 上法院看看眼界,也是可以的。
只不過一旦走到那一步,如果判決對我有利。
我會要求鴿子撤回相關有疑慮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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