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種只有照片不好檢舉.你沒拍到他跨越的地方我也很討厭這一種鑽縫的.撞到的話只會講對不起.之前也被一台撞到我的後視鏡倒折.還給我當沒事停前面等紅燈.直到我下車開罵.才一直對不起.車是沒事.但就是很討厭這一種人.
為了檢舉而檢舉的話就別把正義當成藉口!!機車亂鑽造成開車民眾的危險當然該檢舉!!!不過上面你所提供的檢舉機車的照片每張都是汽車佔用了機車待轉的位子,你既然這麼正義為啥不連那些汽車一起檢舉?!!!!.....看了就覺得很不OK!!#更正不是機車待轉區.....是機車停等區
法規雖賦予民眾檢舉的權利,但舉發的權力仍在警察機關,所以各有立場,我也遇過幾個不舉發的呀,我看了也是笑笑而已,要我補件的我也不太會去補,反正我有盡到一個良善公民的責任就好,把違規資料給你了,不舉發就算了,說真的沒必要用外號去稱呼承辦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