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611 wrote:
即然你違停在先.害他...(恕刪)
肌肉瞬間拉扯痛很久,要30萬?
他X的,是海綿體筋膜拉到嗎?
eric5860 wrote:
看到許多人對車禍過失傷害不會登載於(良民證)的觀念有所誤解,在下就此點來進一步說明,以免使樓主誤判形勢!樓上有人所po出的法條中有指出,若是宣告矯正處份與罰鍰者,就不會登載於(良民證)上,這雖然是對的,但並不等同全部適用過失傷害這一項罪名,因為除非法官判出的結果就只是罰鍰,那才適用,不過就實務而言,車禍過失傷害罪都是判1~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請注意!是得易科罰金而不是直接判罰鍰,簡單來說,這類過失傷害是否會登載於(良民證)上,適用的法條是~判決滿五年,而五年內未再受刑事之處份,即不再登載於(良民證)上。
所以因車禍受過失傷害罪判刑者,要等受判決日後滿五年,其間未受刑事處份,則五年期滿再去申請良民證者,即不會登載其中,所以在下建議:如果發生這類造成對方體傷車禍又不想和解,只想法院解決的版友,在受判決後五年內,就不要去找需要良民證的工作與申請國外深造,移民簽證...,等五年後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