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江 wrote:
該遵守的交通規範,都(恕刪)
太棒了
大家要努力生小孩喔
小孩就是你的停車券
能想出這個法條的立委真是天才
讚啦~
seatree wrote:當然不會這樣吧~
哪會為了可以黃線停車而去生小孩...(恕刪)

dunhilldun5168 wrote:
你說要延長1倍的時間也好,或是不超過一定時間,譬如說15分鐘也行
不受臨停3分鐘限制?直接開個空白支票是什麼鬼?...(恕刪)

應該要定一個時間出來才行,否則會出問題。小強6104 wrote:您講的是沒錯,不過,這並不是爭議點哩...
一堆偏激的人.................
以為接送小孩的喜歡杵在那嗎?誰不想接了就走...(恕刪)
evolllod wrote:
破解啦~~~~
他說7歲以下兒童....
沒限定是自己的....
大家一起亂吧~~~~~~~
這問題真的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