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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災多難⋯路邊停車擦撞撞

lala20110727 wrote:
日期:2020年5月17...(恕刪)

請改成路邊違停被擦撞好嗎~

我最討厭違停的人了

阻礙交通
paultseng2002 wrote:
黃線違停還從早上八點半停到下午四點也蠻有種的。之所以畫黃線就是停車會影響交通,影響到交通就是有可能會被經過的車擦撞。而且旁邊就是停車場,你要停七個多小時還不停停車場

其實這些人都裝傻,全都知道黃線只供三分鐘臨停,駕駛不得離車.

因為黃線上違停,路人要拍照檢舉違停比較麻煩,
必須舉證停車超過三分鐘, 或者是駕駛不在車上.

而被警察路過開單告發機率極低,因此都心存僥倖.
把黃線當成是免費停車場在用.
lala20110727 wrote:
日期:2020年5月17日
時間範圍:早上8點半至下午4點
路段: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247巷
原因:這段時間車停在黃線(已明白自己違規)


lala20110727 wrote:
2020/05/19
謝謝各位,本人是當天去警局時才明白那邊是違停

你摸著良心告訴大家:
你原本不知道黃線只適用於三分鐘臨停,司機不得離車.

在黃線停放七小時,你需要警察告訴你,才知道是違規.
當年駕照是怎樣考到的?

放著合法收費停車場不停,把黃線當免費停車場,停到飽.

這下子省小賠大,well done.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十、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十一、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changfm wrote:
違停又不停停車場
被撞還想要停車場浪費時間調監視器給你看
停車場比較多災多難吧(恕刪)
有道理
垃圾車撞了很難只有這點損傷吧?
我也猜測覺得是垃圾黃撞的,如我是垃圾車那應該會直接板金戳破洞吧
lala20110727 wrote:
日期:2020年5月17...(恕刪)


省個可能不到300的停車費
結果換來板金烤漆修修補補大概3000
療癒
247巷就有個停車場不停,硬要停個黃線幾小時。
省小錢花大錢,真的是自做自受。
這撞的實在有點嚴重
有點同情你的遭遇

不過我是屬於會檢舉違停看違停不爽的
2020/05/19
謝謝各位,本人是當天去警局時才明白那邊是違停,而且我也有跟警方說明可以告發我沒有關係,不是故意知道那邊不能停,還故意停車。我只是覺得撞了本來就該負責,而不是沒事走人,當然之後都會去停放在停車場,謝謝各位指教跟批評。


相同邏輯,我也是後來才知道撞到車要負責的。
jackal1011 wrote:
本人是當天去警局時才明白那邊是違停


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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