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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的建議

有你這種朋友真衰小!
真的是好朋友呢!
不趁機落井下石削他一筆
難道要放著等爛?
再想辦法多加一些唷
當司機還不自覺
當工具人還不知道自己身分
就應該給他一點教訓
加油!
我支持你!



你的朋友真正衰
朋友 ??? 出了車禍還算是朋友嗎 ?



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我朋友闖了紅燈 對方超速 時速大概7 80
對方肌肉拉傷 跟一些擦傷
我朋友是腳趾骨骨折跟挫傷
我就稍微嚴重一點了
大腿的股骨閉鎖式骨折 肋骨骨折 跟輕微腦震盪 還有大面積挫傷
醫生判定一年半才會好 一年後還須回去拆鋼釘 在車禍以前的工作是需要久站的 所以大概也沒辦法工作
目前初判表還沒申請下來
我們家裡是開35萬的賠償金 加2萬多的醫藥費而已 畢竟我們都是學生 而騎車的是我朋友沒有算精神賠償費
只有要這一年半無法工作的薪水跟第一個月需要專人照顧的錢還有醫藥費賠償而已

可擔心朋友可能會無法接受這價錢 所以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會算獅子大開口嗎?
而且之後跟朋友感情應該也會變不好
想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了QQ
請問朋友有保第三責任險的乘客險嗎?

這個例子應該告訴我們,千萬不要闖紅燈,

重要的是自己騎車就好,不要載朋友,以免惹禍上身.
看到這個發文,真的讓我很震驚,沒想到台灣的年輕人竟然用這種的思維方式,沒有友情,沒有感謝,只有金錢與損失,把你照顧好是應該的,讓你造成受傷就要賠償, 就要提告,難怪在我們老一輩人的眼中都沒辦法理解你們的行為

現在我懂了,跟你們相處就講法律面就好了,不要再考慮543的道德了
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恕刪)




在法律上向駕駛求償是沒錯,金額37萬會不會太高我不知道,但駕駛不是你朋友嗎?

這讓我想到上周無照女騎車載同年紀少年自撞掉到河床,大概也是上演這類戲碼吧!!

結論:千萬不要載人
朋友??



我很慶幸我沒這種朋友..........................
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恕刪)


我認為你找錯對象了
你應該跟對方索賠
而不是跟載你的人索賠

你跟你朋友索賠不會成立的
拜託朋友載 出事了
開始要求賠償(用想的就作嘔)

每個被載的 都在後面亂搖車身
等出事可以賺錢?
我要是你朋友看到這種文章寧願背前科一塊也不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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