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仕穎 wrote: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我朋友闖了紅燈 對方超速 時速大概7 80
對方肌肉拉傷 跟一些擦傷
我朋友是腳趾骨骨折跟挫傷
我就稍微嚴重一點了
大腿的股骨閉鎖式骨折 肋骨骨折 跟輕微腦震盪 還有大面積挫傷
醫生判定一年半才會好 一年後還須回去拆鋼釘 在車禍以前的工作是需要久站的 所以大概也沒辦法工作
目前初判表還沒申請下來
我們家裡是開35萬的賠償金 加2萬多的醫藥費而已 畢竟我們都是學生 而騎車的是我朋友沒有算精神賠償費
只有要這一年半無法工作的薪水跟第一個月需要專人照顧的錢還有醫藥費賠償而已
可擔心朋友可能會無法接受這價錢 所以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會算獅子大開口嗎?
而且之後跟朋友感情應該也會變不好
想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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