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有許多業務,其中一項就是針對度量衡儀器進行校正標準。比方說加油槍、磅秤等等。而超速儀器也是標準局的業務之一。在2008年時,警政署就因為當時路口感應線圈照相機沒有通過度量衡器檢定辦法,因此不但得撤銷罰單,同時還得停用感應線圈的測速取締功能。"
引用公路總局胡亂搞?區間測速竟沒有標準局檢驗許可 !
一而再,再而三...
這公路總局真是該遭監察院彈劾!
還是自己人發明的....這中間是不是........

小龍龍...到底是怎麼用人的?

反正也是 "黑機器"....
循路口感應線圈照相機前例...就算被舉發了~
也能申訴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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