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光z wrote:
二、現場和解,(對方全額賠償我修車費,但對方修車費七千元必須賠三成,三七分攤)
當下選項一覺得不方便,上班要請假等,我方保險及對方保險也建議我第二選項...然後我就賠對方兩千多元了....
有點後悔及無言(恕刪)
既然 你們雙方 + 雙方保險公司 都喬好了, 你也選擇了簽了
真正的 7:3 是他只賠你修車貴的 7成..
你修自車 3000 @ 10000 + 修對方車 2333 @ 7000 ..
所以你的總支出 2333 + 3000 = 5333
因為他賠全額, 你給他 2000
現在你的支出是 2000
所以算起來不會到 7:3 ..
9:1, 你要支出 1000 + 700 = 1700
8:2, 你要支出 2000 + 1400 = 3140
太概在 8.8 : 1.2 吧.. 1200 + 840 = 2040 (你這邊總支出, 是不是差不多 2000)
除非你是閒人, 不然 跑來跑去 的工時成本, 就算是一般上班族, 也很容易超過 2000..
男人, 就愛卡有LP咧, 既然都開車了, 不要為那區區 2000 整天耿耿於懷..
大丈夫 能屈能伸, 提的起, 放的下, 別讓這種 小額的順水人情, 都好像快要了你的命, 久久放不下
是個男人, 既然簽了, 就要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