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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違規的下場,房子被法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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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155 wrote:
物以類聚我家遭法拍!(恕刪)


覺得政府已經盡了查證等等的手續步驟了,
其實他自己也知道有罰單沒繳,
而不是不知道要繳罰單不是嗎??

只能說給他學到一個教訓了。。。。
ace ventura wrote:
只是交通違規罰單房子(恕刪)

不是金錢高低衡量
是延遲拒繳又不提行政救濟等方式
持續擺爛就會送法院強制執行
一直到扣繳完畢
最簡單的說法就像手機費不繳會怎樣
存證信函>丟給融資公司催討>法院強制執行>抵押名下財產>繳納完畢

只是整件案子詭異的
是媽媽房子在兒子名下?
(那就這兒子需要負最大責任不是嗎?)
因為強制執行不影響其他親人的信用跟權利
只能強制個人
t0015263 wrote:
欠1.8萬罰單屋遭法...(恕刪)



好療癒的新聞
台灣恐龍法官還真的是多

之前有 "詐欺犯假租房 偽造本票 法拍屋主房子" 助紂為虐的恐龍法官
現在還有"完全違憲 不符比例原則" 直接法拍未繳罰款者的房子 的 扯淡法官
(是家裡沒值18000元的東西 可以扣押嗎? 還是要偷懶方便 直接法拍房子 都直接在辦公室電腦打一打就成了?)

那些請得起律師的詐欺 逃稅犯 欠國家幾十幾百億 也沒看到"執行署"這麼認真過
ace ventura wrote:
台灣恐龍法官還真的是(恕刪)


建議上網查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谷歌一下,你應該就會得到答案了


有很多欠稅大戶會直接被「管收」
很好奇這種名下連一台破爛摩托車都沒有、也沒有銀行帳戶的人,是如何在外地到處打零工?

哈哈

總之就是爽喔
最早會考慮一下比例原則,而且拍賣程序很麻煩,
但外部單位可不這麼想(審計、立委...),
之後只要沒有薪水、存款、動產,
就對不動產下手了。

應該是想說領現金,沒存款、股票,拿他沒辦法,
結果GG了。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t0015263 wrote:
欠1.8萬罰單屋遭法(恕刪)

古有明言:政府的錢不能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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