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那隻喵喵 wrote:我就覺得很怪,今天協(恕刪) 警察不是法官,事故研判只能算是筆錄而已,不一定就是有效証據,上法院很多被打槍的,很多警察都不願作事故研判,要找事故監定委員會。如果保險公司很皮不願理賠,你就請對方告你,你就上法院如實陳述你的有無過失,讓法律判決下來,有判決保險公司就一定要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