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胖1229 wrote:
開放路肩的地方只要沒有避車彎,警方要在那裡打?
所以放心開喔,那60限速只是龜車拿來當令箭用的,哈哈
看來路肩又淪陷為龜車當路隊長的領地了
一、您的觀念要改一下。如果路肩的寬度比主線車道窄,路肩的速限本來就應該比主線車道低。理由 見我的回覆。事實上您平常行駛的路肩,搞不好從一開始就有擺速限,並不是2月17號才改速限,可以留意一下。
二、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
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惟個別開放路肩路段最小路肩寬度若達3.5m(含)以上,且線型及視距均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標準,則速限可評估調整為80公里以上。
假設路肩速限60,您們想開110,那是您的自由。
沒人擋得了,警察也不會抓。
但如果肇事了,法官的判決肯定會考量到超速一事。記得,該負的責任要承擔。
也不可以咄咄逼人對前方逼車、示威、挑釁,連念頭都不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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