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很忙 wrote:除夕晚上跑高速公路時,也遇到一輛休旅車,變換車道不打方燈飄過來...奇怪都已經開大燈開車了,也都那麼接近飄過車子的左後方了,啊是都沒有在看後視鏡的嗎?連方向燈都不想打,還好當下沒有什麼車,處變不驚的開著...而當下我也只好選擇,包個3000元紅包給您好過年囉~ 太棒了,檢舉好,檢舉滿,全民檢舉動起來,繼續跟著他後面蒐證,3K真的太便宜他了
ihome wrote:台灣的理盲濫情簡直已(恕刪) 改成像日本那樣,違規是記點的,不是罰完款就了事..分數被扣到一定分數以下就是直接吊銷駕照..日本的駕照好不好考,大家都知道,這個制度如果實施下去..國人肯定會非常小心仔細珍惜自己的駕照..
力挺SONY的飛行員 wrote:改成像日本那樣,違規(恕刪) 沒用,台灣無照駕駛與肇事責任無關,出事了只是多一張無照駕駛,沒駕照跟本就無關痛癢.只要把一些違規改成100%責任馬上就沒有人敢違規,現行制度真是大笑話,撞到違規停車你還要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