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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支持檢舉達人

妖魔退散 wrote:
那也要舉例對岸對岸的...(恕刪)
息怒,檢舉制度及區間測速都是從對岸飄過來的,真是兩岸一家親!

檢舉制度會造成行政法上的行政怠惰及父權式行政,只是某些自以為正義的檢舉魔人用檢舉來發洩心裏的不滿,就不必跟他們太較真了
cdyao wrote:
你們說的沒有衝突啊台...(恕刪)
警察代表公權力,如果檢舉制度可以代替交警,那就不必有那麽多交警了,只要請工讀生坐在電腦前翻交通法規開單再由交警蓋章就行了,明顯行政怠惰。

刑法為什麽要明訂“犯罪分子除現行犯外,非憲兵警察不得逮捕”,就是保障人民自由權力不受侵害,換言之檢舉制度就是侵害人民財產權,但是在M01從沒有人討論過這個問題,政府再來就會以父權式行政,政府覺得我規定都是對的,不行也得行,民衆的擢力何在?大家都當順民吧!
chc642019 wrote:
警察代表公權力,如果檢舉制度可以代替交警,那就不必有那麽多交警了,只要請工讀生坐在電腦前翻交通法規開單再由交警蓋章就行了,明顯行政怠惰。

目前的交通違規檢舉程序是
檢舉人提供違規事實的佐證資料(影片或是照片)
以及違規的日期時間地點
另外還有檢舉人的個資聯絡資料
在期限內送到警察機關
由警察機關審查認定是否違規
哪來的工讀生?
還在睡午覺嗎?

chc642019 wrote:
刑法為什麽要明訂“犯罪分子除現行犯外,非憲兵警察不得逮捕”

到底刑法的哪一條規定現行犯逮捕規定?
憲法第8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不要再睡午覺
說夢話了
"主要是載小孩上學時停紅線,或是路口停車買便當等等,想想現在如果附近有停車場🅿️就會去停車"
所以需要收到罰單才知道車要停在停車場,話說,你知道路邊有分紅黃線及不同種類的停車格嗎?
是說不懂也沒關係,拖吊車跟警察大大也會加入幫忙提高你的生活品質
曉得 wrote:
目前的交通違規檢舉程...(恕刪)
講話需要那麽尖酸?
我是說“如果”檢舉制度可以代替路上交警,您是眼睛不好還是?現行流程是交警開單,然後交警忙著處理民衆檢舉,民衆抱怨路上沒有交警,再來呢?招更多交警還是政府會將此業務外包?高工局把高速收費包給遠通不就是前車之鑑?

我是記錯了,人民基本權力是在憲法,但是目前政府已經走向父權式行政也是事實吧?
chc642019 wrote:
講話需要那麽尖酸?

c大大鳴大放的時間剛好在午休後
記錯法律也是無須爭辯的事實
午休結束以後
頭昏昏腦鈍鈍不無可能
如果有所冒犯
還請見諒

我沒有在幫政府護航
如果政府規定的是錯的?
那為什麼現在防疫規定都是順時鐘?
為什麼大家都在當順民?
人多的地方也不能去
民眾的權利何在?
c大的智慧超群
非凡人可以想像
可以稍微開示一下嗎?
總有人眼睛不好或不識字,不管是誰製單,交警蓋章後就是正式的公文書,看清楚我那段文字最後“交警蓋章”四個字嗎?知道什麽是公文書??看的懂行政法理中的行政怠惰及父權式政府?甚至是公權力尋租?

眼睛不好就別開車了,萬一因自己緣故而致其他用路人或乘客受波及就追悔莫及了。
曉得 wrote:
c大大鳴大放的時間剛...(恕刪)
好,退一萬步言,目前衛福部做的都正確,請您評價海軍及國防部的行為是否恰當?如果是順民那就只能接受政府的所有行為。

父權政府最好的典範是對岸,用各種理由及法律法規甚至是用洗腦方式限制人民自由,而另一個典範是用騙術,那個政府我就猜不到了
登出看一下併排停車必檢舉有沒有回文或更正
結果又看到這位檢舉人又在詛咒別人
素質怎麼可以如此*&#^$@%^

上次說自曝是精神科常客
我想該回診了喔
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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