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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自己是否觸法 個資法 這個很重喔
一堆抓耙仔
見笑轉生氣
像過街老鼠
當全民公敵
這沒妨礙到什麼交通啊!
可能是車子開的好.遭人眼紅
不是阿~違規就繳罰單阿!
如果不服就申訴,申訴成功再來靠邀阿。甚麼都沒確定就公審別人,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另外大部分的人都會違規,但是不會違規了還認為自己沒錯。
樓主駕照雞腿換的吧?
被開單就是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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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的話記得詔告天下捏
Baron16888 wrote:
這些不理性的網友
只要一po文就被刪文
真是悲哀
涉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
不但要一直去地檢署及法院出庭
留下前科
賠償金額可不是1200元就可以解決的
Po文前最好經過大腦(恕刪)


1.大大 ,建議您自行刪掉這篇發文吧,引您所言:「po文前最好經過大腦。」
2.那幾篇攻擊您個人聲譽,故意為之的回文,ip都是跳板來自法國等地,很難追查的,如果您真的去告了,警察看到您的發文標題與內容,或許兩案並呈?
3.您發文的標題與內容,確實不當,計程車司機,若有心有時間不怕事的話,那您損失的可能是1200*n,請再考慮。
這樣算右轉基隆路,應該是要打方向燈才是!
樓主看您PO的GOOGLE街景,公車有打方向燈,銀色自小客也有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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