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GM1 wrote:來吧,這是什麼?民眾(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民眾檢舉,樓主虎爛你也相信?限時停車格民眾無法自己取證檢舉,(誰108年檢舉成功過,每件我給1000元)不要虎爛囉! 恭喜樓主獲得1000元獎金..
鬍鬚小哥 wrote:11:58應該是時段內 以第一個牌子來看就是禁止停車 以第二個牌子來看就是允許停車如果是第二個 才有機會申請... 有個重點您忽略了在法規上:禁止停車 = 允許臨時停車如果在禁止停車時段臨停三分鐘內離開,應該可以不被開單的!(禁止停車=黃線)兩個牌面一個是禁止停車、一個是只允許臨時停車根本就是講一樣的事情。
EZGM1 wrote:想了解一下這些格子限制的時間內到底能不能「臨停」,也就是我人在車上等小朋友,不超過三分鐘,到底是否合法?....(恕刪) 爭議其實不只是該時段可不可以臨停。「等」小朋友,算不算臨停?也是個問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是指:1.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2.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3.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有法官見解:三個條件都符合,才算臨停,否則算停車。而警察是開:未依規定時間「停車」所以可能是認為:「等」小朋友,並非上下人、客狀態.......所以算停車、不算臨停,因此開單。這樣的話,改了標誌,樓主仍有可能被檢舉而受罰。以後只好等小朋友時,後行李箱打開來,搬個箱子上上下下......當健身囉!
EZGM1 wrote:學校附近總有一些格子(恕刪) 六、禁停標誌牌面之意義及說明1. 牌面內容:箭頭所指車輛停放線(俗稱停車格)於上班日07:00-09:00、17:00-19:00,不可以停放車輛。2. 設置地點:幹道已繪設車輛停放線(俗稱停車格)路段,惟上下午尖峰時段車流量遽增,故採行禁止停車之管制。3. 備註:本標誌指示之路段,車輛停放線(俗稱停車格)內皆加註禁停時段,停車前請注意是否設置有標誌牌面及停車格內加註之禁停時段。https://www.bote.gov.taipei/cp.aspx?n=9701958ED38A30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