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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罰單我需要主動聯繫改單嗎?

我10年前遇過警察開單沒寫車牌
後來警察透過里長連繫我,幫他補寫
感覺法律上是警察站得住腳
但走黃線很多人都會這樣吧
只能說你真的很雖
開單員警:周瑜!

紅燈1800元!
sam_sfchiu wrote:
其實當下看到你這句話...(恕刪)


那邊有待轉區啊,不用拍給你看

被開就只能認了,總比正義魔人以為自己沒貪過便宜一樣的撿到槍要砲人好
HiroBlue wrote:
其實當下我也不想跟警(恕刪)


原PO是從胖老爹的騎樓出來
胖老爹的位置剛好在停止線前
所以PO必須跨過停止線,才會是黃色直線的行車路線
警察開闖紅燈的點應該是在這裡
所以才會請原PO騎樓出來應該要先在停止線等(因為是紅燈),綠燈後再前行到待轉區待轉

所以基本上那個待轉區跟這張闖紅燈罰單的關係不大.......
o0o0o0o wrote:
原PO是從胖老爹的騎...(恕刪)


不過我到底需要聯繫警員改單嗎?
leg1222 wrote:
我10年前遇過警察開...(恕刪)


dfvs4515 wrote:
感覺法律上是警察站得...(恕刪)


哈,所以我PO文也沒說要申訴或不繳
只是問問大家都怎麼走,然後我需要聯繫警員改單嗎這樣
HiroBlue wrote:
其實當下我也不想跟警方爭論,畢竟警方攔你下來,哪有不開單的道理
但我的問題如下


有待轉區還這樣轉被開單是正常的, 但作文來講不是滿分
從你的標題, 在文章內可以直接從第二句話"但,,,,"那邊開頭就好
而不是"其實當下..."開頭, 那跟標題無關, 只是想看有沒人安慰你
用這句話起頭很容易讓人以為是來討拍, 而且還有消遣警察的味道

這是我看到的, 畢竟文字是可以殺人的, 跟誰正義不正義無關, 加上魔人兩字也是在消遣別人而已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開錯了吧
提證據你行車紀錄器或是警察行車紀錄 這張去申訴應該會無效..
因為闖紅燈的定義 你根本沒壓過線也在不在區塊..
不用改單直接申訴 但是就是要花錢提證據 路口監視器 行車紀錄器..
看你要不要為了1800 然後押300塊的訴訟費打看看 贏了你回來1800 輸了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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