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wei wrote:
我也蠻好奇的,何謂微罪不罰是否就是等於自由心證?
一般道路大多限速40KM,但是75%都是開(騎)59KM,不超過60就不會被拍照。這些都屬於微罪不罰,有容許值。
我以大家最常討論的紅線暫停來看,這兩個都是屬於交通規則,
而紅線讓老人或小孩或是住戶下車,短短幾秒,卻會被檢舉達人檢舉成功?
我認同紅線暫停確實會影響路上其他人的安危,但是超過速限不也是會影響用路人安全嗎?
為什麼速限有容許值,而紅線上下車卻沒有容許值?
其實這是容許一般名眾檢舉交通違規最大的問題
執法沒有"容許值" (照片不會跟警員說那台車只停5秒)
一般違規警察如果在現場都是會先勸導 不理會才開單 (就像如果有身障臨時下車一樣 會先勸導)
可是如果是檢舉魔人 站崗拍照的話
警察喪失(被剝奪)了"勸導"的選項
當然檢舉魔人會說違規就是違規
但是他們不(想)知道的是
如果警察不浪費時間處理檢舉案件 而是實地到 事故多 真正需要開單的地方去巡邏開單
警員開單的數目可以是民眾檢舉的好幾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