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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該如何和解和上法院技巧? 過失傷害,以刑逼民和解,這個法條應該再次被重視

Prada1024 wrote:
不要亂給錯誤訊息過失...(恕刪)


你說的沒錯,金額高出很多,我也不會上來打這麼多字,只是被用刑事來逼民事真得很不爽
justjohn wrote:
我要是樓主, 我也一...(恕刪)


女生受傷女生沒肇責,由我和騎士來分比例分攤,但我已經跟女生和解了,女生受傷那麼嚴重都已經跟我和解好了保險金也已經給女生了,男生才一點挫傷還再那跟我要求,不是我不想和解,是看他真得很不爽,他是要拿我這些錢去賠女生,才會再這邊說這些,不然我沒甚麼時間跟他那邊耗。
過失傷害沒和解絕對2個月(6萬)起跳,易科罰金也是繳給政府還要另外付對方的醫療費 慰撫金
搞一搞也十萬左右
除此之外還留個前科何必? 好好談吧
utterman wrote:
汽車有到原廠維修了嗎...(恕刪)



大大,所以你朋友一萬繳國庫,是只判10天的易科罰金嗎?
3t2700 wrote:
上法院吧 ! 過失傷...(恕刪)


修車費沒差,都給兩邊保險公司去處理了~~
Ryan Luo wrote:
修車費沒差,都給兩邊...(恕刪)
過失傷害通常都判一個月...其實不會比你多付兩萬便宜,只是這是感覺問題
殺破狼~丹 wrote:
我都跟我家人及朋友說...(恕刪)



我也都這樣跟家人說
說撞到後照鏡

不需要自己去撞一下啦
只需摸頭就可以了
真要驗傷...去醫院時先去醫院廁所撞一下門不會嗎

經過閃黃燈要減速.....是多慢才0肇責?
跟老伯伯走路依樣快嗎
這種閃黃燈閃紅燈車禍一天不知有多少
東南亞3流國家....台灣一年死3千人真是剛剛好
只有學歐美日....沒有停車確定無來車的全責
車禍才會少 交通才會更順暢
上法院跟他耗

記得要跟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財損
Ryan Luo wrote:
本人在七月分發生小客...(恕刪)


法治教育不能等~
我都跟我家人及朋友說,
開車萬一跟機車發生車禍
下車前,頭一定要去撞一下
然後撫著頭下車
警察跟救護車來時,說自己額頭也有傷

傷大傷小都是傷
不是為了坑別人
只是留個後手,避免自己被人坑
要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那就來互告傷害吧!


厲害厲害
這招有夠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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