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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剛空,他後方等停進去,1個月後收罰單

這個真的有一點誇張了吧
c13wcl wrote:
我是覺得被罰沒什麼錯,道路是公有的,憑什麼你要等停車,別人就該被你擋1分鐘。...(恕刪)


同意
騎機車常常因為這樣
機慢車優先道完全被佔用
非常影響機慢車的行駛!
0928313411 wrote:
一般民眾開車在外最怕...(恕刪)


>>> 果然 什麼東西都有,,
01果然一堆聖人
看到剛好有車要離開
都禮讓給其他人停
自己再去繞路找車位
檢舉人雞腸小肚
他也要停車位
結果被你等走
不爽才檢舉你
0928313411 wrote:
一般民眾開車在外最怕...(恕刪)

檢舉魔人的心態一直都很可怕

心想既然無法均富,就隨意檢舉造成均貧
請你表演路邊停車格不用到車停車
我相信很多人都會要學習
還是你根本不會開車???只會在這邊嘴砲

c13wcl wrote:
本就不該停等,不要扯...(恕刪)
天天(或者是常常)去接小孩,事隔一個多月,
這位被罰車主竟然可以憑記憶清楚還原當天當時的停車情況.

誰天天去停車,到處停車,竟然會次次都把停車前後狀況記得清清楚楚?
事隔一個多月,竟然記憶如此清晰,就像是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倒帶一樣.

我只能說不但這位被罰車主記憶力超強,
沒想到M01版上對這個故事深信不疑的網友記憶力也這麼強.


申訴是老百姓的權利.
可以試試看就憑自己的一張嘴,可不可以申訴成功,撤銷罰單.
台灣最醜的風景是人 - 檢舉達人
事實上警方拿到檢舉影片後會檢視影片是否,1.清晰可辨2.檢舉事項是否模凌兩可具爭議,以本案來說,一般路邊車格停車等原停車者出格時,一定是欲入格者先打右轉燈準備停車,而對方一定也會打左轉方向燈或至少轉輪胎車頭朝外準備出格,這應該不難辨認,如果停等入格的時間拖太長,這時候就不應該占用道路停等﹝即屬違規]。基本上警方會決定製作這張罰單,應該是在影片上看不出案主當時有停車入格的跡象,本案車主如果申訴法院,法官一定會看的到當時檢舉人傳送的影片,實務上,上了法庭案主也會看的到被檢舉的影片,也可以根據影片說明當時的狀況,只是剩下的就是法官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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