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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實名制 交通違規檢舉飆高

勤琴 wrote:
......只要一個檢舉案件交保證金50元
成案退回,不成案當行政規費沒入......(恕刪)


那爭眼說瞎話不舉發的,要不要離職回家種田
其實應該立法
一個月被開單超過三次者要實名公開違規者

好讓社會大眾遇到能先行閃避
也讓街坊鄰居知道附近出了髒東西要避嫌

感謝檢舉者讓社會更美好
也感恩被開單者支持國庫~~
三寶產不完 違規也不會銷聲匿跡
doubleyellow wrote:
........還是政府只想要就地合法微罪不舉!.....(恕刪)


不是已經合法了,某些警察還擴大適用(連不在違規不舉的項目裡也適用)
ryan00014875 wrote:
那爭眼說瞎話不舉發的...(恕刪)


唷 看來你是覺得警察太閒
瞎眼的警察也不能勝任這份工作
這指控顯然是有實質證據
不然怎會跟報導的相悖?
幫你送警隊一起揪出怠忽職守的警察同仁
感謝你 能請你再提供更多警察怠惰、體力、智力不適任的證據嗎?

有證據趕快提出
不然趕快報考交警
還能汰換你口中惡劣的警力也好
根本檢舉魔人夢中職業
還能一舉從偷偷摸摸,變正大光明開單

趕快身體力行行動
看是有什麼證據指控員警瞎眼不開單
不然被當只會躲鍵盤嘴砲的檢舉魔人
豈不很冤枉?
最近foodpanda外送很紅
來個檢舉抽成app
保證走路的會越來越多空氣越來越好
nick667 wrote:
台灣車多 沒地方停車..才是主因...

多設停車場. 對沒停車位的店舖房東要加收停車管理費.
才是治本的方法.

店舖房租 一個月幾十萬 , 連個停車場都沒有, 這樣合理嗎?
客戶去消費 停車位要政府解決?

人行道縮減 改 停車 格.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洩藥..
沒地方停車, 人行道還蓋特大條...美觀卻不實用.

市內停車格 提高收費, 這些費用拿去增加停車格.
這樣才能改善目前的情況 不是多招警察 提高罰款..


零分

就上面論述鐵定沒去過先進國家,可能連日本都沒去過....

對議題沒研究建議還是不要發言曝其短

哈哈哈
stoak wrote:
請問"檢舉魔達",你們不怕實名制
那你們到底怕什麼?
到底要怎樣你們才會收手呢?

我不是檢舉達人,但我要藉你的話告訴那些習慣偷機取巧的人說
那你們到底怕什麼?
到底要怎樣你們才會遵守交通規則呢?
hadesczw wrote:
我年收入兩百多萬
檢舉交通違規是我的興趣
去考警察是什麼爛建議?

h 大 厲害喔,

我沒您多,

不過也衣食無缺,

食、衣、住、行、育、樂,

住也沒問題,沒啥房貸了,

就差在 " 行 ",一個優良的行車環境,

那只好多送件了,

我現在的日子,比去當警察好太多了,

大概是一堆領得比員警少,愛違規又繳不起幾百塊錢的人在幹幹叫,

那麼罰幾百塊真的有用耶,真的有人會怕這個,

下午就帶家人去吃飯逛街,

晚上再來邊看電影邊送件,



有些魔人就是看單純你不順眼,灰色地帶也在檢舉,病態行為造成警察的負擔。
為何不能檢舉失敗檢舉者自己要罰錢,既然沒把握對方確實有違規也要檢舉的話
濫用警力資源,什麼好政策遇到病態的人都會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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