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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車位跟親子車位,為何不統稱友善車位啊?

jama555 wrote:
我覺得政府設親子車位...(恕刪)

看樣子,講癈除的人應該就是平常都會佔用親子車位的車主嗎。
cll2005 wrote:
親子車位違停狀況超嚴...(恕刪)

在大賣場或是公共場所,只要我看到亂佔用親子車位的情形,一定拍照向當地交通局檢舉,讓佔用沒公德心的車主吃罰單,那像大賣場只會在車主擋風玻璃上放勸導單有什麼用,亂停還是亂停,唯有讓佔用的人吃罰單以後才會不敢亂停。
john0002 wrote:
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恕刪)


因為要求設置車位的法源不同
有訂定明確數量要求及圖例參考
業者單位都需依照相關要求去做明白表示
若沒有合於法規之格式正確書寫
就無法論斷是該專屬用途之車位會產生認定爭議

簡單說某地有車位若干
法規需保留設置不同屬性2+2車位
業者若都自稱是"友善"車位自行混用
那實際上親子一方先到都停滿親子用途之車輛
後至另一方身障所需車位不就被占用了?
這時就違反該法令設置保留給某用途專用之目的
也讓使用者在認定混淆下無意卻實際占用該身障專屬車位

另外這是最低限制
業者要"多設"什麼屬性"友善車位"
法令沒說不行隨業者或該單位高興
但不能便宜行事自行解釋與選擇性混雜破壞最低界線(違法)
一在認定上會有問題不管是主管單位或實際使用者
二就是有人會利用自行選擇性解釋空間鑽漏洞求自己方便或利益
看到這個很有感觸。 給身障者停的 是美意也是好事。

我再沒位子,也不願意去佔用。

可是我常看到的是, 身障者專用區 "特殊顏色"+ 很大格。

停車的是 豪車 或者 懶得找車位的,

因為我明明就剛到 也隨便就有位子能停(大x發)

而停那特殊格子的車位 ,我記不是很清楚 但好像是有語音重復說身障者專用。

我看過 中年男子 帶個女的 (車不錯,有在洗車,顧車的車)100萬起跳車種。

也看過 一般車。 也不破舊 ,好像一家人的樣子 ,6~80萬左右的車。

不過我的眼神都一直看著那邊。他們也不會不好意思。

除了那中年男子(開車者) 畢竟 他的眼神跟我對到。 我是一直看的那種,

我想找他哪身障而已。 他見到我一直看,自已也有點不好意思的看向別處。

雖然不是很常去那。 但我還真沒見過真的身障者停的。

看到的那幾次 就感覺不像身障啊。

有人說 在大賣場報警。 您別說笑了。 就算在私人停車場非公家。

警察都無法介入的。 我印象是這樣才對。

也就是說 你的車跟別人的車擦撞 ,警察也無法幫你什麼。

除非是 公訴罪(應該沒記錯) 小偷 ,破壞 那種。
強烈建議大家可以使用LINE 交通違規檢舉機器人 InMyEye

用法很簡單,可以讓違規者吃罰單而且還是匿名舉發的

有興趣的話google InMyEye就一堆教學了
大賣場很多親子車位跟身障車位一開始都被亂停,最近開始嚴格執行我覺得蠻不錯的。
這兩種車位的需求族群不同,當然不能全部列在一起!
親子車位很好領證,如果全部改為友善車位,對身障人士是非常不利的
john0002 wrote:
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恕刪)

身障車位怎麼會傷人?反正怎麼都是那些沒證臉皮厚的人再停啊⋯⋯
身心障礙車位考慮到的是行動不便的人。親子車位考慮到的是,帶著孩子行動的不便。

那麼兩者比較之下,請問帶著孩子的不便,與本身就行動不便之人,何者更需要給與方便?

所以這兩者怎麼能淪為一談?帶著孩子的人都生理正常,身心障礙人士生理不便,能比嗎?

再者,設立這些車位是大眾給與您方便所設,優先給身心障礙人方便,其次親子車位只是順便。

別混為一談,是程度全然不同的東西,怎麼能混成友善車位,最後真正需要方便的人反沒得方便。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
john0002 wrote:
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車位,親子車不能停殘障車位.
為何不統稱友善車位,雙方都可停啊!
還有個人覺得-殘障-這2個字很傷人.


身障車位必須考慮輪椅空間,部份身障人士是不方便停在親子車位的
如果開放互停的話,相信會壓縮到特定身心障礙族群需求

親子停車證持有者停放在身障車位→方便
身心障礙者停放在親子車位→行動不良者上下車不便
長髮留於風中,任憑瀟灑自在‧‧‧
殘障的申請年限比親子的申請年限久多了

而且二者完全不同,若都搞成一樣,真正有需要的人反而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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