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l2005 wrote:親子車位違停狀況超嚴...(恕刪) 在大賣場或是公共場所,只要我看到亂佔用親子車位的情形,一定拍照向當地交通局檢舉,讓佔用沒公德心的車主吃罰單,那像大賣場只會在車主擋風玻璃上放勸導單有什麼用,亂停還是亂停,唯有讓佔用的人吃罰單以後才會不敢亂停。
john0002 wrote: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恕刪) 因為要求設置車位的法源不同有訂定明確數量要求及圖例參考業者單位都需依照相關要求去做明白表示若沒有合於法規之格式正確書寫就無法論斷是該專屬用途之車位會產生認定爭議簡單說某地有車位若干法規需保留設置不同屬性2+2車位業者若都自稱是"友善"車位自行混用那實際上親子一方先到都停滿親子用途之車輛後至另一方身障所需車位不就被占用了?這時就違反該法令設置保留給某用途專用之目的也讓使用者在認定混淆下無意卻實際占用該身障專屬車位另外這是最低限制業者要"多設"什麼屬性"友善車位"法令沒說不行隨業者或該單位高興但不能便宜行事自行解釋與選擇性混雜破壞最低界線(違法)一在認定上會有問題不管是主管單位或實際使用者二就是有人會利用自行選擇性解釋空間鑽漏洞求自己方便或利益
看到這個很有感觸。 給身障者停的 是美意也是好事。我再沒位子,也不願意去佔用。可是我常看到的是, 身障者專用區 "特殊顏色"+ 很大格。停車的是 豪車 或者 懶得找車位的,因為我明明就剛到 也隨便就有位子能停(大x發)而停那特殊格子的車位 ,我記不是很清楚 但好像是有語音重復說身障者專用。我看過 中年男子 帶個女的 (車不錯,有在洗車,顧車的車)100萬起跳車種。也看過 一般車。 也不破舊 ,好像一家人的樣子 ,6~80萬左右的車。不過我的眼神都一直看著那邊。他們也不會不好意思。除了那中年男子(開車者) 畢竟 他的眼神跟我對到。 我是一直看的那種,我想找他哪身障而已。 他見到我一直看,自已也有點不好意思的看向別處。雖然不是很常去那。 但我還真沒見過真的身障者停的。看到的那幾次 就感覺不像身障啊。有人說 在大賣場報警。 您別說笑了。 就算在私人停車場非公家。警察都無法介入的。 我印象是這樣才對。也就是說 你的車跟別人的車擦撞 ,警察也無法幫你什麼。除非是 公訴罪(應該沒記錯) 小偷 ,破壞 那種。
身心障礙車位考慮到的是行動不便的人。親子車位考慮到的是,帶著孩子行動的不便。那麼兩者比較之下,請問帶著孩子的不便,與本身就行動不便之人,何者更需要給與方便?所以這兩者怎麼能淪為一談?帶著孩子的人都生理正常,身心障礙人士生理不便,能比嗎?再者,設立這些車位是大眾給與您方便所設,優先給身心障礙人方便,其次親子車位只是順便。別混為一談,是程度全然不同的東西,怎麼能混成友善車位,最後真正需要方便的人反沒得方便。
john0002 wrote: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車位,親子車不能停殘障車位.為何不統稱友善車位,雙方都可停啊!還有個人覺得-殘障-這2個字很傷人. 身障車位必須考慮輪椅空間,部份身障人士是不方便停在親子車位的如果開放互停的話,相信會壓縮到特定身心障礙族群需求親子停車證持有者停放在身障車位→方便身心障礙者停放在親子車位→行動不良者上下車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