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33 wrote:
選錯就是回覆不成案
選"其他",
應該有吧 ??
我遇到不確定要送哪項違規時,
或是怕員警亂找理由打槍,
我就選 " 其他 ",
然後加這句 :

" 或任何您認可的違規 ",
除非他保證這台車都沒有違規,
不然他敢退件,就等著被投訴,
投訴時,會由另一位同仁或長官來判斷,
有時他的長官認為可開 " 某某違規 ",就會另案開罰,
目前新北市,我所遇到的承辦員警,我覺得都滿 OK 的,
連三重區的也從以前笑死人,變成現在還滿不錯,
有疑慮會先請您補正,給您一次說明的機會,
不像台北市,直接就不成案處理,
時代在進步,未來會越來越好,
以上檢舉方式,給您參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