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情況到底是不是「突然停了」一下下,還是慢慢停還是距離後方很遠
這些真的就是要上法院說了
所以肇事責任這種很難用一般公式來套用,其他版友說的是「一般情況下」
第二點就是從這案例就真的是很好的例子
一方花錢=省麻煩=遇到就很不麻煩(省事省時間)
一方省錢=遇到就會很麻煩(省錢)
對方都花錢買保險了,任何人及便是樓主,應該沒人會想要還去跑法院跑調解
現在樓主家人要面臨的是新的選擇題
花錢修理自己的車以及等對方公司求償時賠償對方了事 (省事省時間)
OR
開始努力蒐證準備跟保險公司談甚至打官司來省錢 (省錢)
上版問版友,也沒辦法改變你目前面臨上開問題的困境
最後就還是回到這循環
你要(省錢)或(省事及省時間)
~~~~~~~~~~~~~~~~~~~~~~
換個角度想一下,目前如果每年省下的保費是否足以應付此次車禍的所有開支
如果YES ---->還是賺
如果NO----->繼續不保來分攤此次車禍成本?
基本上對方如果已經報出險,在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是真的不用跟你有任何聯繫,再來,如果當下沒有先叫救護車送醫,你想要事後再去以刑逼民,勝算也不是那麼大。
Rainbowcraftholic worte:
1) 後方撞擊的車主自始至終都沒有主動聯絡過,可能因為覺得有保險, 但保險但是理賠上限額度很少 (保險上限N, 父母車子維修估價3N)
不是理賠上限額度很少,是要依肇責比例做理賠,如果這你這樣的比例應該是保險公司判定你7他3,你該不會覺得在車道上暫停被撞自己都沒錯吧。
Rainbowcraftholic worte:
因為父母年事已高, 不方便奔波, 所以希望以和解或調解的方式盡快解決,
但現在這樣的狀況保險那一端也沒辦法給付, 因為整個案子懸而未果, 今天有詢問過調解委員會可以單方面申請,由委員會發通知, 但前提是需要到警察局去申請對造人的住址等資料
可是就算申請調解, 若對方硬是不回應或不出席, 是否就無法進行下去, 一定得走民事嗎? (理解也會從調解庭開始)
就我的認知,就算你申請調解或是進行民事訴訟,對方應該也是會由保險公司出席,還有一點,對方車體損失也是會依肇責比例跟你求償,這種撞擊後車通常會傷的比較重,你可能還有好大一筆要準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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